​進一步改革會計專業規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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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十六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進一步發展財務匯報局(財匯局)為全面而獨立的會計專業規管機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條例草案》旨在進一步提升會計專業規管制度的獨立性,令我們的規管制度與國際發展更趨一致,且更為連貫有效,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商業樞紐的地位。」

  在擬議制度下,香港會計師公會現時的規管權力將會轉移至財匯局,包括發出會計師執業證書;為執業單位和本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就執業單位進行查察、調查和紀律處分;以及就會計師執行調查和紀律處分的職能。

  把這些規管權力轉移至財匯局時,其涵蓋範圍及有關處分的類別和水平將會依照現時由香港會計師公會實施的制度。香港會計師公會會繼續履行各種職能,包括舉辦考試以確定會計師註冊資格、為會計師註冊,以及設定專業道德、會計、核數及核證標準、設定持續專業發展要求等。這些職能將會受財匯局監督。

  許正宇說:「財匯局日後在履行其擬議的規管職能時,會採取相稱原則,有別於其現時規管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情況。在擬議的新制度下,所有將由財匯局新負責的規管對象(包括並不進行公眾利益實體項目的中小型事務所)的規管範圍及要求,將與現時《專業會計師條例》(第50章)所訂明的相若。」

  政府已與持份者包括財匯局、香港會計師公會、主要會計組織、會計專業人士及事務所和作為專業會計服務用家的行業團體溝通。政府亦已在七月五日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作出簡介。持份者普遍支持擬議改革的方向。

  《條例草案》將於七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