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今日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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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十六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修訂條例)。

  修訂條例旨在將《僱傭條例》(第57章)下的法定假日日數逐步增加,由現時12天增至17天,使其與星期日以外的公眾假期日數看齊。新增的五天法定假日將按以下次序增加:
 
新增的法定假日 生效日期
1. 佛誕 二○二二年一月一日
2.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二○二四年一月一日
3. 復活節星期一 二○二六年一月一日
4. 耶穌受難節 二○二八年一月一日
5. 耶穌受難節翌日 二○三○年一月一日

  勞工處發言人說:「僱主及僱員需留意,《僱傭條例》下其他與法定假日有關的條文,包括給予/放取假日的安排、享有假日薪酬的資格、假日薪酬額及以工資代替假日的限制將維持不變。」



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