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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局副局長就「改革房屋政策,解決住屋問題」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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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改革房屋政策,解決住屋問題」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感謝謝偉銓議員動議議案,柯創盛議員和郭偉強議員的修訂議案,以及各位議員提出的各項寶貴意見。
        
  環境局完全明白解決住屋問題的迫切性。從平衡保護環境和房屋發展需要的角度,環境局和環保署會加強作為「促進者」的角色,協同其他政策局和部門,提升覓地建屋及審批發展項目的效率。環保署會就各項有關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的工作,包括土地開發、規劃,以及具體房屋發展項目等,提供保護環境方面的專業意見和建議所需要的措施,減省過程所需要的時間。舉例來說,為減少道路交通噪音對房屋發展的限制,環保署主動參與研發和推廣採用減音窗和減音露台等應對措施,除了減少樓宇在設計方面的困難之外,更可以釋放更多土地用作房屋發展。
        
  至於個別發展項目,環保署會向項目倡議人提供保護環境方面的專業意見,以及在規劃階段,透過環評研究協助倡議人處理相關的環境問題,讓項目的規劃、興建和運作都能夠順利進行。另外為了加快環評程序,對於一些規模細小或是性質對環境基本沒有影響的指定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已設有簡化的環評程序,讓項目倡議人可以無須進行環評研究,直接申請環境許可證。
        
  為了協助項目倡議人能有效率地進行研究和完成環評報告,環保署會為每一個環評研究成立研究管理小組,協調各相關政府部門的意見和要求。環保署亦會就不同的環境事宜發出指引、舉辦培訓及研討會等,協助項目倡議人了解各項環境方面的標準和要求,更鼓勵他們在項目的規劃初期與不同持份者盡早溝通,讓所有受關注的環境事宜都能一開始便獲得處理,可以更有效率地完成相關的工作。
        
  為促進自然保育和房屋需求的平衡發展,政府現行的自然保育政策設有一項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讓一些具高生態價值的私人土地,在土地擁有人願意承擔長遠保育高生態價值部分土地的條件下,可以作發展用途。在合作計劃下,土地擁有人在進行發展項目前,可以透過委聘保育代理人,以及向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繳付一筆過的金額,來長遠支援在有較高生態價值土地上的保育和管理工作。
        
  這項合作計劃是在適當保育高生態價值地點的前提下,提供一個機制容許私人土地作合適的發展,同時亦鼓勵土地擁有人及非牟利機構共同參與自然保育的工作。今年三月,就有一幅在和生圍的土地已在這項合作計劃下達成了協議安排。
        
  主席,環境局會繼續加強「促進者」的角色,協同其他政策局和部門,在保護環境的同時,協助政府提升覓地建屋及審批發展項目的效率。在此我再次感謝謝偉銓議員今日提出的動議,柯創盛議員和郭偉強議員的修訂議案,以及各位議員的各項寶貴意見。我謹此陳辭。
 
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1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