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答問會開場發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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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七月十五日)上午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的開場發言:

立法會主席、各位議員:

  自我於今年四月八日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以來,過去三個月,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在互相配合、互相制衡的前提下,在立法工作上取得令人欣慰的成效:立法會以嚴謹和負責任的態度經審議後通過完善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讓須按非常緊湊時間表進行的三場選舉可順利展開,選舉事務處將可如期於今年七月十八日公布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臨時選民登記冊;立法會在過去三個月,包括在昨天的會議,亦另外通過了17條條例草案,並正全速審議13條條例草案。各政策局未來數周仍將提交五條草案,若這些條例草案最終能全數在本屆立法會休會前通過,連同在四月前通過的九條草案,本屆立法會在2020-2021立法年度通過的法案合共有45條,將會是過去20年以來立法工作最繁忙、最有成效的一年。

  當社會回復平穩,國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獲得保障後,議員和市民自然期望特區管治成效可切實提升,而特區政府亦應可展現更大決心和魄力解決社會上長期存在的問題。毫無疑問,數以十萬計的市民居住環境有待改善,不少家庭置業困難仍然是政府亟需處理的社會問題,有見及此,立法會昨天亦就解決住屋問題進行由議員提出的動議辯論。我想借今天機會與議員就土地房屋這議題,回顧過去、展望未來。

  土地房屋是本屆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在我多份《施政報告》中,房屋及土地供應均放在經濟和民生的部分之前,自《2018年施政報告》起更獨立成章,以突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在在需要有充足的土地供應。我亦於首份《施政報告》清楚表明我的房屋政策有四個元素,即強調政府有不可或缺的角色、以置業為主導滿足市民訴求、聚焦供應,以及盡快支援輪候公屋和居住環境惡劣的家庭。

  建屋必須有土地,而開拓可供發展的土地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有人埋怨政府浪費時間開展土地供應的公眾諮詢工作,有人批評政府捨近圖遠、捨易取難。事實上,本屆政府的造地工作從沒好整以暇,在發展局局長的領導下,我可以形容為有點像行軍打仗、寸土必爭。尤其是這些工作往往在爭議中推進,不少更成為立法會「拉布」的對象、社會激進分子抗爭的目標,直至最近議會和社會回復平靜,過程才相對順利。

  在多管齊下的策略下,我們同步推展多個位處東涌和新界北區的大型土地開發項目;我們繼續通過改變規劃,善用棕地、農地、綠化地帶增加房屋用地;我們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釋放發展商擁有的土地,甚至由政府直接收回已規劃但長期未能落實的私人土地;我們加快包括市區寮屋區、房委會工廈、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及大坑西邨重建等市區更新項目,既可通過提升地積比率增加供應,也積極回應居民長期對改善居住環境的訴求。

  這些工作並非紙上談兵,我去年宣布已覓得330公頃用地,可全數興建《長遠房屋策略》未來10年公營房屋的供應目標。全力覓地造地之餘,我們亦全速興建公營房屋。預計在本屆政府五年任期內落成的公營房屋有96 500個單位,較之前五年的66 800個單位多接近一半,但與目前公屋輪候冊上的數字和其他渴望置業的家庭數量相比,仍有一段頗大的距離。我們預計在下一個10年期的上半部供應仍會緊張,房委會和相關部門正盡全力提速,我亦已親自督促有關工作。

  除了提升公營房屋的建屋量外,本屆政府的房屋政策亦落實了多項突破性舉措。

  第一,我們在土地供應上明顯傾斜公營房屋,把公私營房屋比例由以往的60:40改為現時的70:30。這個改變落實了我表明「房屋不是簡單商品」的政策立場,但同時亦承認香港作為一個自由、開放的資本主義社會和國際金融中心,政策難以完全滿足經濟體內對私樓的需求或調控價格;加大政府的介入是協助市民安居的不二途徑。

  第二,我們深明要市民支持開拓土地,他們要知道建設的房屋是他們「買得起」的。我們一方面增加購買資助出售房屋的選擇,構建置業階梯,另一方面修訂資助出售房屋的定價政策,自二○一八年起將售價與私樓市場脫鈎,改以非業主住戶家庭的每月入息中位數作為評定負擔能力的基礎,並以每月的按揭供款不超過家庭入息四成為標準。就以正在選樓的居屋鑽石山啟翔苑一個約400平方呎的單位為例,在新定價政策下,最便宜單位的售價約為286萬元,較以前與私樓市場掛鈎的售價足足下降了48萬元,相比十足市價更折讓了四成。

  第三,推出「首置」房屋,以協助收入較高但仍未能購買私樓的年輕家庭「上車」。以已入伙、位於馬頭圍道的首個「首置」盤為例,一個每月總收入介乎約66,000元至86,000元,總資產不超過221萬元的三人家庭,就有資格購買「首置」單位。這個「首置」盤提供約500個單位,超額認購超過100倍。我們目前的規劃內有另外三個分別由市建局和發展商興建的「首置」盤,將在市區提供超過3 000多個單位。

  第四,我們接納本會議員長期表達的意見,要求市區重建局和香港鐵路公司參與公營房屋的建設。前者將在其重建項目中積極提供更多「首置」單位,而後者則在40年後再次利用鐵路設施發展提供公營房屋,項目選在港鐵小蠔灣車廠用地的上蓋發展。

  第五,我們確立「過渡性房屋」的功能,並通過民、商、官合作,全速推進各個項目,盡早改善長時間輪候公屋家庭所面對的惡劣居住環境。我們現時已覓得足夠興建15 000個單位的土地,其中56%由發展商無償借出。由政府斥資興建「過渡性房屋」,再交由非政府機構營運,這不單是房屋供應的方案,更創造了社會資本、和諧共融的正面效果。

  第六,我們並無忽略未能「上樓」的基層家庭的境況。我們已推出為期三年、涉及非經常開支約80多億元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房屋署上月底已向大概90 000個輪候公屋超過三年,而且可能同時符合其他申領資格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發出申領表,並會在本月底開始陸續發放現金津貼。我們昨日已向立法會提交落實劏房租管的法例修訂草案,通過訂立標準租約條款釐清業主和租客的各自權責、為劏房戶提供租住權保障、設立續租租金加幅上限、禁止業主濫收公用設施費用等。

  市民長期不能「安居」,政府不敢怠慢。我相信無論是立法會即將換屆,或特區政府明年中換屆,房屋和土地供應仍然會是施政重點。在未來一年,我們會在以下幾方面加倍努力,包括:

(一) 加強高層督導,絕不容許政出多門;
(二) 積極推展交椅洲人工島和新界北的研究和規劃,確保10年後的土地供應充裕;
(三) 更進取地採納「基建先行」和「創造容量」的原則,加快新策略鐵路和道路網絡的發展;
(四) 進一步簡化發展流程,並提升發展局「項目促進辦事處」協調各部門加快審批私人發展項目的效能;及
(五) 檢視可提升市區重建的方法,處理本港樓宇老化和衍生的各種安全、衞生問題。

  主席,自回歸以來,香港的建屋量受多種因素影響,歸根究底,是因為没有穩定、持續的土地供應,包括適當的土地儲備。我認為較徹底地解決香港居民「住」的問題,我們需要的不是因時制宜的「招數」,而是持之以恆的供應土地決心;我們需要的是不會因經濟短期波動或物業價格升跌而動搖政策的勇氣。本屆政府體現了這種決心和勇氣,我希望未來政府能延續我們的信念。

  多謝主席。我現在很樂意回答議員的提問。



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