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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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獲行政長官轉授權力,委任十位新成員加入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委員團),並再度委任五位現任召集人及六位現任成員。

  有關委任是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所作出,名單如下:

新成員,任期三年(二○二一年七月十六日至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趙素顯
朱雅儀
李懿玲
吳榮輝
鍾冠聰
羅文晉
羅念慈
李文龍
林倩瑜
蔡碧林

再度獲委任的現任召集人及成員,任期三年(二○二一年七月十六日至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Mark Douglas Johnson(召集人)
石永泰(召集人)
鄧貴彰(召集人)
王沛詩(召集人)
阮蘇少湄(召集人)
周嘉亮
李志明
李俊豪
龍雁儀
Christopher Neil Morley
鄧迎章

  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十五日)說:「財務匯報局是本港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重要規管機構,其中一個法定職能是就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沒有遵從有關法律、會計及其他監管規定展開查訊。」

  「委員團是按《財務匯報局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對財務匯報局履行其關於查訊的法定職能十分重要。各成員擁有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將為委員團的工作帶來裨益。」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亦藉此機會,衷心感謝十四位即將卸任的成員在過去數年對委員團工作付出寶貴貢獻。」

  遇有需要查訊的案件,財務匯報局可從委員團委任一名召集人及四名或以上的成員組成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就有關不遵從規定的事宜,進行查訊。委員會會將有關個案的查訊報告提交財務匯報局,由該局進行審議,並按情況採取跟進行動。



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