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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推動香港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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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琼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規劃)除了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提升其在四個傳統領域作為國際中心(即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貿易中心,以及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外,首次提出對香港在四個新興領域的支持,即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建設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及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政府表示,各相關政策局及政府部門將按着「十四五」規劃的內容推展有關工作,務求取得一定成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及今年上半年,屬上述四個傳統領域及四個新興領域的產業在本地生產總值所佔份額分別為何;有否就該等產業於未來五年所佔的相關份額制訂目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鑑於金融發展局自二○一三年成立以來發表了數十份研究報告,並就促進本港金融業的發展(包括財富管理和香港與內地金融跨境互聯互通等方面的發展)提出多項建議(當中大部分已獲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落實),政府會否參考上述模式,就推動其餘三個傳統及四個新興領域產業的持續發展,以及推展上述與「十四五」規劃有關的工作,設立各自的專業架構,專門負責進行相關研究並提出建議,供相關政策局參考和制訂跟進措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慧琼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後,我現綜合答覆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規劃)是國家未來五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藍圖和行動綱領。「十四五」規劃中涉及香港的內容,體現國家在不同範疇對香港的堅定支持,並為香港未來的發展方向提供清晰定位,引領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當中,「十四五」規劃提及支持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優勢。除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提升四個傳統中心地位外,即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以及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亦首次加進了四個新興中心或地位,分別是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建設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及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這些多元綜合的定位意味着香港可繼續發揮「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重要作用,既以自身的優勢為香港開拓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同時亦貢獻國家的需要。
 
  就李慧琼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政府的最新數據,四個傳統領域中的「金融服務」、「貿易」、「航運及港口業」,以及「法律、會計及核數服務」的增加價值,在二○一九年分別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二、百分之十六點八、百分之一點一及百分之一點三。至於四個新興領域中的「航空運輸」、「創新及科技產業」,以及「文化及創意產業」的增加價值,則分別佔二○一九年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二點五、百分之零點九及百分之四點二。近年香港在知識產權貿易亦有所增長。二○一九年,與使用知識產權相關的服務輸出和輸入總值分別為59億元和155億元,較二○一五年分別增長百分之十八和百分之八。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推動上述產業的發展,讓經濟更為多元化。國家在「十四五」規劃下對香港的定位,亦反映對香港在這些範疇均具高度競爭優勢的信心,能夠與內地,尤其是粵港澳大灣區優勢互補,攜手發展。在國家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下,政府會發揮內循環「參與者」及外循環「促進者」的角色,與私營機構同行,一起開拓新機遇,讓香港的產業發展更豐富、多元和互動,並增添新動能。配合「十四五」規劃的涉港內容,相關政策局已制訂相關工作計劃,以把握「十四五」規劃所帶來的機遇。

(二)有關落實國家「十四五」規劃涉港部分的相關工作,相關政策局會按其政策範疇先進行詳細研究,並適時徵詢業界及與其相關的諮詢委員會,聽取他們的專業意見,以擬定具體方向及工作計劃。就推動航空及航運、商貿、知識產權、創新科技、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以及文化藝術領域的發展,有關機制及工作計劃如下:
 
航空及航運
 
  就提升國際航空樞紐地位方面,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於未來十年,將逐步落實「機場城市」的願景及發展藍圖,包括三跑道系統、提升機場設施、發展多式聯運客貨運中轉、SKYCITY航天城,以及發展高增長、高價值的航空貨運服務等項目,以鞏固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
 
  就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方面,運輸及房屋局聯同香港海運港口局一直致力推動港口及航運業發展,過往數年推動多項措施,以配合國家政策發展目標。航運服務方面,政府於二○二○年六月和七月通過法例修訂,為船舶租賃和海事保險業務分別提供免稅和半稅優惠,並正研究進一步稅務措施吸引航運要素(例如船舶管理人、代理和經紀)落戶香港;優化香港船舶註冊處的服務和覆蓋面,自二○一九年十一月起陸續在上海、新加坡、倫敦和悉尼設立區域支援團隊,並將分階段於二○二一年年底至二○二二年開設東京、三藩市和多倫多的支援團隊,令香港船舶註冊處的服務覆蓋內地、亞洲、歐洲和北美,提升服務質素;又與業界攜手合力成功爭取國際航運公會在二○一九年於香港設立首個海外辦事處,以及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BIMCO)於二○二○年九月正式通過《BIMCO法律及仲裁條款2020》,把香港列為其海事合約標準爭議解決條款中繼倫敦、紐約和新加坡以外的第四個指定仲裁地,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綜合實力。
 
商貿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會積極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一方面把握國內大循環機遇,拓展內銷市場,另一方面加強與其他經濟體的經貿連繫,積極強化作為國際循環下國家與世界其他地方的連接平台以及「一帶一路」的重要節點,尤其是連繫粵港澳大灣區和東南亞國家聯盟。
 
  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一直致力履行其法定職能,促進、協助和發展香港與其他地方的貿易,並就可達致香港貿易增長的措施向政府作出建議,包括不時就不同範疇進行經貿研究和發表報告。商經局會繼續透過貿發局、工業貿易諮詢委員會、本地工商組織和國際商會,收集業界對提升香港國際貿易中心地位的意見。
 
知識產權
 
  特區政府就如何推廣知識產權貿易在二○一三年成立了一個由商經局局長擔任主席的工作小組,並已於二○一五年就推動香港成為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公布了行動框架,涵蓋四個策略範疇共28項建議。商經局和知識產權署一直致力與持份者積極落實有關建議,令近年香港的知識產權貿易逐步增長。為配合「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建設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商經局和知識產權署會繼續從多方面進一步推動香港知識產權貿易發展,當中重點工作包括持續檢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以確保制度與時並進;推廣免費知識產權諮詢服務及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計劃及培訓課程,協助創科企業轉化科研所得的成果。我們亦會按「十四五」規劃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指導和支持,利用「一國兩制」優勢,與內地和澳門相關知識產權部門攜手加強大灣區在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運用方面的合作,促進跨境知識產權貿易及服務的合作,以加強香港作為區內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角色。
 
創新科技
 
  特區政府一直就香港的創科發展與業界專家保持緊密聯繫,包括在港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在今年四月正式成立的粵港澳大灣區院士聯盟。
 
  另外,特區政府於二○一七年成立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的創新、科技及再工業化委員會,成員主要來自創科界及工業界,就推動香港創科發展及再工業化事宜,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並提出適切的發展策略和工作重點,加強持份者之間的合作和協調。創新及科技局(創科局)轄下亦有不同的諮詢組織,就相應的範疇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
 
  創科局或創新科技署(創科署)亦以官方委員身分,擔任多個創科平台及研發中心的董事局或理事會(備註)成員。相關董事局或理事會成員由各行各業的專才組成,因此可就有關機構對香港創科發展提供意見。就香港創科的未來發展,創科署早前委託了獨立顧問對五所研發中心進行研究,以分析它們的角色、定位和運作效益。根據顧問研究,五所研發中心均有清晰的定位,除了在各科技範疇上透過應用研究推動業界及社會發展外,在創造經濟效益、商品化、推動技術轉移等多方面均起積極作用。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亦已委任一名港深合作策略規劃顧問,負責全面拓展港深融合發展的策略性空間規劃,以及研究及建議制訂相關政策。
 
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就建設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律政司設有多項現行機制以處理或商討有關事項及聽取持份者之意見。
 
  仲裁服務方面,律政司與持份者緊密合作制訂和落實各項有助推廣仲裁的措施。律政司設立了仲裁推廣諮詢委員會,以考慮、建議和協調推廣香港仲裁服務的現行和新措施及整體策略,並作為平台討論有關推廣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仲裁服務中心等事項。仲裁推廣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包括香港法律、仲裁及相關界別的代表。律政司亦定期與仲裁機構聯絡,以監察與仲裁有關的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調解服務方面,律政司定期與調解督導委員會舉行會議,探討和討論有關在香港推廣和發展調解的議題。調解督導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法律及調解界別的主要持份者。法律服務方面,律政司與不同法律專業團體包括香港律師會及香港大律師公會保持緊密合作關係,定期舉行會議,以加深了解業界需要及探討和討論新措施。
 
文化藝術
 
  為落實和強化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定位,民政事務局(民政局)會與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及其他合作夥伴,包括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香港演藝學院(演藝學院)和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西九管理局),繼續通過不同類型的文化藝術活動加強香港居民對國家的向心力之餘,向世界展現中華文化的軟實力,發揮香港東西文化匯萃的優勢,積極「引進來,帶出去」,致力把香港發展為世界各地文化藝術組織和機構交流及合作的中心。
 
  除以官方委員身分擔任藝發局委員、演藝學院校董會成員和西九管理局董事局成員外,民政局和康文署轄下亦設有不同的諮詢組織,收集業界對發展香港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意見。此外,民政局和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自二○○三年起已設立「粵港澳文化合作框架」,三地於每年輪流舉行文化合作會議,跟進不同藝術範疇的合作建議,同時亦利用此平台跟進落實《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共建人文灣區」章節的各項工作,支持香港打造更具競爭力國際文化交流平台,與「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發展方向互相呼應。
 
備註:包括香港科技園公司、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限公司、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汽車科技研發中心、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等。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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