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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與電子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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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盧偉國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的答覆︰

問題:

  政府以「疫苗氣泡」為基礎,對已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疫苗)的人士實施較寬鬆的社交距離措施。此外,市民可藉掃描其紙本疫苗接種紀錄或電子針卡(統稱針卡)的二維碼,把針卡儲存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以供表列處所負責人或執法人員有需要時檢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儲存針卡的程序不涉身分認證,以致同一張針卡可儲存在多於一個「安心出行」帳戶,政府會否盡快堵塞此漏洞,以及加強在只限已接種疫苗人士進入的處所核實針卡持有人的身分,以免出現防疫缺口;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重新權衡防疫和保障個人私隱兩者的輕重,適當地在「安心出行」程式內加入身分認證和追蹤功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加快與內地當局商討設立一個兩地電子針卡互認機制(包括讓本港的「安心出行」與廣東省的「粵康碼」程式可互認和儲存兩地的針卡),以協助爭取香港與內地早日恢復正常通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過去三個月以來,特區政府按着四月十二日公布的抗疫新路向推行防疫抗疫工作,以「疫苗氣泡」為基礎逐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回應各行各業和市民希望盡快回復正常經營和生活的訴求。因應本地疫情趨於穩定及疫苗接種率穩步上揚,第二階段「疫苗氣泡」下的社交距離措施亦已於六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就盧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食物及衞生局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在「疫苗氣泡」下,市民進入某些特定場所時需要出示疫苗接種紀錄及使用「安心出行」。政府在二○二一年六月一日推出「安心出行」2.0版本,新增了儲存電子針卡功能,為市民提供多一個儲存方式,以便在有需要時展示。因應市民對個人私隱的關注,「安心出行」的用戶無須登記任何個人資料即可使用。儲存的電子針卡資料亦如同出行紀錄,只會儲存在用戶手機內,不會上載至其他系統。程式會在用戶儲存針卡時核實二維碼的真偽,但無法查核用戶是否該針卡紀錄的持有人,亦不會知悉針卡紀錄曾否儲存在其他流動裝置上。

  與紙本針卡載有個人資料無異,電子針卡二維碼包含個人資料,當特定執法人員,如食物環境衞生署的同事進行巡查時,會視乎需要同時檢查二維碼內的個人資料及驗證二維碼內容的真偽,核實持碼人身分。市民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紙本及電子針卡,不應將相關資料隨便傳送他人、在社交平台分享、儲存到他人的「安心出行」程式內,甚或把他人的針卡儲存至自己的「安心出行」程式內。我們會繼續透過不同途徑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使用他人的電子針卡或虛假針卡。

  與此同時,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發出的指示,餐飲業務處所的負責人或表列處所的管理人必須使用由政府提供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應用程式,掃描顧客的新冠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以檢查顧客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倘若有關負責人或管理人違反有關法定規定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為加強阻嚇力,政府已修訂第599F章,要求身處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的人士遵從適用於他們的有關要求,違反有關規定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當中,若有關人士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供虛假資料,即屬違反規定,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各相關部門亦會加強就防疫規例的執法工作力度,確認顧客出示真確的疫苗接種紀錄。

(二)政府透過「安心出行」提醒可能受感染人士提高警覺和及早接受檢測。自程式推出以來,下載次數至今已超過480萬,約91 000個公私營場所參與貼上二維碼,讓市民掃描記錄行蹤。約有310名確診者透過「安心出行」程式將其手機內的出行紀錄上傳到衞生防護中心。另外,超過57 000名用戶在收到感染風險通知後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免費檢測。

  正如我剛才所表示,「安心出行」無須用戶登記任何個人資料,亦沒有追蹤功能或記錄用戶任何地理位置資訊。我們認為現行安排可有效平衡防疫抗疫的需要和市民對個人私隱的關注。

(三)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牽頭下,特區政府一直與廣東省和澳門特區政府就三地聯防聯控措施保持緊密溝通和聯繫。為使三地跨境人員往來能早日有序恢復正常,特區政府一方面會繼續嚴密防控疫情,加快為市民接種疫苗,同時亦會與廣東省和澳門特區保持緊密聯繫,積極研究在三地疫情受控並且不增加各自公共衞生風險的情況下,逐步有序恢復三地居民的正常跨境往來。

  就在香港以外地方(包括內地)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士,除了香港本身已經認可使用的疫苗外,「疫苗氣泡」下的安排(包括社交距離措施及入境管制措施)亦接受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緊急使用清單或資格預審疫苗清單上的疫苗、經世衞指明的嚴格監管機構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使用的疫苗,及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建議的疫苗。政府亦已將相關疫苗名單上載至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並不時作出更新。

  在香港以外地方完成接種相關疫苗的人士,現時他們可以出示當地相關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以符合「疫苗氣泡」下縮短強制檢疫期的要求。此外,食物及衞生局正研究將香港居民在香港以外地方接種疫苗的紀錄,經申報以數碼方式收錄至政府的疫苗接種紀錄數據庫,並為他們提供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以方便他們進入有關接種新冠疫苗規定適用的餐飲業務處所或表列處所。屆時,這些人士亦可透過「安心出行」掃描二維碼,將其疫苗接種紀錄及二維碼儲存在手機內。

  另外,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正提升「香港健康碼」系統的功能,將儲存在政府疫苗接種紀錄數據庫的疫苗接種紀錄加入「香港健康碼」內,方便市民日後可一併以「健康碼」轉碼方式提交所需資料,用作轉換申請入境廣東和澳門所需的「健康碼」。相關系統會在計劃推出時投入服務。

  多謝主席。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