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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避風塘泊位不足及擠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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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二○一七年六月公布《2015至2030年避風塘面積需求評估》報告擬稿(《報告擬稿》),以及香港境內本地船隻泊位和避風泊位面積檢討的結果(檢討結果)。近日有海上作業人士反映,本年的颱風季節將至,但避風塘泊位供不應求,因此他們擔心在惡劣天氣時難以找到避風泊位,威脅其生命安全。另一方面,有意見認為,避風塘內泊位過於擠迫,導致近年不時發生波及多艘船隻的火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海事處有否評估(i)自二○一七年六月至今,第I至第IV類別的船隻分別的避風泊位供求情況與《報告擬稿》所載預計數字有何差距,以及(ii)按現時船隻數目的增長趨勢,全港的避風泊位數目是否足以應付至二○三○年的需求;鑑於海事處於本年二月表示,正就避風泊位需求進行新一輪評估,有關進展為何;

(二)鑑於檢討結果顯示,位置偏遠的喜靈洲和鹽田仔避風塘使用率偏低的原因,包括缺乏接駁交通和配套設施(例如廢物處理、供油和供水等設備),海事處落實有關改善措施的進展和該等措施的成效為何;

(三)除第(二)項所述措施外,海事處落實檢討結果所載其他改善措施的進展和成效為何;

(四)鑑於每當颱風襲港時,渡輪服務會維持一段時間以方便離島居民乘渡輪回家,而當渡輪停航後駛往鄰近避風塘停泊時往往所有泊位已被佔用,海事處會否在避風塘劃設渡輪及其他工作船指定泊位,以確保該等船隻在颱風期間有泊位使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有何措施解決避風塘內泊位過於擠迫的問題,以期減少發生波及多艘船隻的火警?

答覆:

主席:
  
  就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在徵詢海事處後,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海事處於二○一七年公布《2015至2030年避風塘面積需求評估》的預測,本港水域內的整體避風泊位供應足以應付至二○三○年的需求。

  新一輪的定期評估已於二○二○年八月展開。有關評估會檢視自二○一七年六月至今,各類別船隻的避風泊位供求情況,亦會考慮避風泊位數目、船隻數目及其大小變動等趨勢,透過把供應推算與需求推算作比較以得出供求差異。在評估過程中,我們會一併審視業界所提出的各項建議,包括與相關部門探討個別避風塘是否有空間擴展。有關評估預計可於二○二二年下半年完成。

(二)及(三)海事處的清理海上垃圾承辦商每日都會到所有避風塘(包括喜靈洲和鹽田仔避風塘)清理海上漂浮垃圾和向船隻提供免費收集生活垃圾服務,以保持海上清潔。

  關於燃油和食水供應方面,目前本港水域內設有八個指定供給燃料區讓石油運輸船向船隻供應燃油,及七個食水售賣站供本地船隻取水,以配合船隻的運作需要。若船隻碇泊在喜靈洲和鹽田仔避風塘,他們可分別前往附近的長洲避風塘外和西貢港的指定供給燃料區補充燃油。

  在交通配套方面,據海事處了解,西貢區現時已有街渡渡輪提供接駁服務往返西貢碼頭和附近水域/島嶼,包括鹽田仔避風塘。而部分當區業界人士亦有意提供往返喜靈洲避風塘和其他地方(例如梅窩和香港仔)的接駁服務和其他相關支援服務(包括提供食水服務)。

  此外,為增加泊位供應,海事處於二○一七年透過規劃陸續增加約1,000個私人繫泊設備位置,其中700多個位於喜靈洲避風塘內的新私人繫泊設備區,其餘則位於擴充後的西貢私人繫泊設備區及大埔。截至二○二一年六月底,海事處已批准共189宗在喜靈洲避風塘和擴充後的西貢私人繫泊設備區敷設私人繫泊設備的申請。新一輪喜靈洲避風塘的私人繫泊設備申請亦已於二○二一年六月展開。

(四)根據現行法例,在一般天氣下,本地船隻可按其日常運作需要,在香港水域內任何安全和合適的位置碇泊(除禁止用作碇泊用途的水域外),無須海事處批准。在颱風或惡劣天氣下,本地船隻可到避風塘或避風碇泊處停泊。

  現時,大部分營運渡輪在維多利亞港內(例如新油麻地避風塘和青衣北水域)都有敷設私人繫泊設備作為固定的繫泊位置,另有兩艘渡輪於喜靈洲避風塘敷設其私人繫泊設備,以供他們在颱風襲港時繫泊。

  根據海事處紀錄,過去兩年颱風襲港時,全港14個避風塘當中只有一個使用率達百分之百(二○二○年為土瓜灣避風塘,二○一九年為屯門避風塘)。在二○一八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及懸掛八號颱風信號時,全港14個避風塘當中亦只有三個(即藍巴勒海峽、土瓜灣及屯門避風塘)的使用率達百分之百,其餘11個避風塘,包括在維多利亞港內可容納長達50米船隻的觀塘避風塘及新油麻地避風塘,仍有避風泊位可供使用。

  至於進行海事工程的工作船,工程承辦商須為相關海事工程以書面形式向海事處作出申請,以便海事處發布相關海事處通告。在遞交申請時,工程承辦商須一併提交於颱風、惡劣天氣或其他特殊情況期間把工作船撤離施工區的颱風撤離及/或緊急應變計劃。一般而言,在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強風信號時,工作船會按已提交的颱風撤離計劃離開施工區前往避風塘或避風碇泊處停泊。考慮到全港避風塘的整體使用情況,海事處認為現時無須為渡輪和進行海事工程的工作船在避風塘內設置指定泊位。

(五)正如答覆(一)所述,在新一輪定期評估中,海事處會一併考慮個別避風塘是否有空間擴展,以應付增加的需求。

  此外,為確保航道及避風塘內的通航區暢通以及船隻繫泊安全有序,海事處會不時在避風塘巡邏,並與警務處進行聯合行動,監察有關情況。如發現船隻違反海事法例,海事處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海事處也會繼續協助消防處定期為避風塘使用者安排專題防火講座,教導船戶注意使用和保養船上的電力裝置及正確使用滅火筒等知識,並在船隻停泊的高峰期(包括休漁期和重要節日期間)進行防火演習,以增強他們的防火意識。此外,海事處亦會於巡邏避風塘期間向船隻進行防火廣播,檢查船隻有否備存足夠防火設備及向船戶派發防火宣傳單張,以避免火警發生。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