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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走廊下之行人板道的排污設備工程建議獲授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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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授權進行東區走廊下之行人板道的排污設備工程計劃。有關排污設備計劃獲授權的公告今日(七月九日)刊憲。

  該排污設備計劃包括下述項目:

(i)建造約2 000米的無壓力污水管道及相關的沙井;以及
(ii)進行其他附屬工程包括臨時封閉行車道、行人路、中央分隔帶/安全島、碼頭及休憩用地或以上其中一部分,並將其恢復原貌。

  土木工程拓展署將負責該計劃的建造工程,工程將會與東區走廊下之行人板道的道路工程一併進行。

  該排污設備計劃的詳情已於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二一年一月八日刊登憲報。
 
2021年7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