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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修訂)規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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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九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即日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修訂規例》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安理會)第2571號決議所延長對利比亞的制裁措施。」

  《修訂規例》所延長的制裁措施包括:

- 禁止裝上、運載或卸載來自利比亞,並經聯合國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裝運的石油;

- 任何來自利比亞的石油,如經聯合國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裝運,則禁止從事關乎該等石油的金融交易;

- 禁止向聯合國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提供某些服務;以及

- 禁止聯合國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進入香港水域。
 
2021年7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