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政府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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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恒鑌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答覆:

問題:

  政府於本年一月宣布,把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俗稱二元優惠計劃)進一步擴展至涵蓋紅色小巴(紅巴),但居民巴士(俗稱邨巴)仍未獲納入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有紅巴營辦商反映,參加二元優惠計劃有多項監管要求,包括須登記路線的起點和終點及車費、定期提交審計報告,以及與運輸署簽訂合約,運輸署會否放寬有關要求,以鼓勵更多紅巴營辦商參加二元優惠計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鑑於邨巴是馬灣居民的主要對外陸路公共交通工具,政府會否把往返馬灣的邨巴納入二元優惠計劃,以減輕居於馬灣的長者及殘疾人士的交通費負擔;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已於今年六月三十日公布,將於明年二月二十七日落實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二元優惠計劃)的各項優化和防止濫用的措施,包括在60至64歲的新受惠人士必須申請及使用特定的個人八達通卡(即「樂悠咭」)才可享用優惠的先決條件下降低合資格年齡至60歲;以及擴展二元優惠計劃至紅色小巴、街渡和電車。與其他參加二元優惠計劃的公共交通營辦商一樣,紅色小巴營辦商必須嚴格遵守政府的監管要求,以確保公帑不會被濫用。

  就議員的細項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由於紅色小巴現時可以自行釐定票價,因此有意參與二元優惠計劃的紅色小巴營辦商,須向運輸署登記路線的起點、終點及票價;在已登記路線上安裝八達通支付系統,以確保只按預設的登記票價計算發還的票價差額;及定期向政府提交由獨立核數師所制定的鑑證及審計報告。這些監管要求與現時其他已獲納入二元優惠計劃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營辦商所須遵守的監管要求一致。

(二)二元優惠計劃是一個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所以必須是公共交通才可參與計劃。儘管如此,我們並不是一刀切把所有居民巴士排除於二元優惠計劃之外,個別有意加入二元優惠計劃的居民巴士路線必須證明其服務範疇及營運模式實際上符合「公共交通」的要求,並會遵守二元優惠計劃下所有必須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答覆第一部分所述的監管要求。政府會在落實上述已承諾的優化措施後考慮其他建議,前提是有關營辦商必須證明其服務範疇及營運模式完全符合二元優惠計劃下所有必須的條件。



2021年7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