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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年報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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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二○二○年年報於今日(七月七日)提交立法會。這份年報扼要報告委員會於二○二○年的工作。
 
  委員會的職責是監察廉署如何處理有關對該署及其人員的非刑事投訴。委員會從獨立角度審議廉署就這些投訴所作出的調查和結論,亦會檢視廉署的工作程序。若發現有可能導致投訴的情況,委員會會提出改善建議。
 
  在二○二○年,委員會共接獲十二宗有關廉署或其人員的投訴,涉及二十六項指控。在二○二○年受理的指控中,百分之五十七涉及廉署人員疏忽職守、百分之二十七涉及行為不當、百分之八關乎濫用權力,其餘百分之八則是關於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

  廉署會在對投訴個案進行全面調查後,向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如認為投訴無須展開全面調查,廉署會向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在二○二○年,委員會共審議十一宗於二○一九或二○二○年接獲的投訴個案的調查報告,關乎共二十一項指控。有三宗投訴內的三項指控查明屬實,共涉及四名廉署人員,結果,上級人員向一人作出書面警告、向兩人作出口頭警告及向一人作出訓示。在這一年內,委員會亦審議及通過一份評估報告。初步評估顯示,該投訴的內容重複先前已經由委員會處理的投訴,委員會亦同意無須就該投訴作進一步調查。
 
  在審議投訴時,委員會與廉署一同仔細檢視廉署的內部程序、指引和慣例。經仔細檢視二○二○年審議的調查報告所帶出的事宜後,廉署舉辦了一系列簡報會,並加強了前線人員培訓課程的內容,以提高他們在執行職務上的專業水平和警覺性。廉署囑咐廉署人員,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通知投訴人其舉報個案的調查結果,以及本着以禮相待、互相尊重的態度對待公眾和其他政府人員,而處理從搜查行動所檢取的物件時亦須格外小心。此外,因應委員會對某些調查處事方式的關注,廉署已提醒前線人員,如有需要就舉報個案事宜聯絡投訴人,應更謹慎地選擇日間適當時間;並須向應邀出席會見的證人清楚解釋其在相關調查中的角色,免生誤會。

  市民可於行政署網頁(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或廉署各分區辦事處查閱委員會的年報。
 
2021年7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