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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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二○○一年起,當局每年舉辦一次教師語文能力評核,以評估教師及有意成為教師的人士是否達到任教英國語文科或普通話科的語文能力。在所有卷別均取得三等或以上等級的考生被視為符合在學校任教有關科目的語文能力要求(達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分別參加本年(i)英國語文科和(ii)普通話科評核的在職教師而言,(a)他們的人數、(b)該數目佔考生總數的百分比,以及(c)他們達標的百分比為何;
 
(二)鑑於就英國語文科評核而言,(i)二○一七至二○二一年平均每年有44.6%的考生在寫作卷取得三等或以上等級,而該百分比遠低於另外三份試卷(即閱讀、聆聽及口語)的相關百分比,以及(ii)本年有73.1%的考生在閱讀卷取得三等或以上等級,而該百分比較之前四年平均每年的相關百分比(即85.7%)顯著下降,有否評估考生有該表現的原因;
 
(三)教育局會否鼓勵更多任教其他科目的在職教師參與該等評核;及
 
(四)有何新措施提升教師的英文及普通話能力水平?
 
答覆:
 
主席:
 
  我們致力培育學生成為中英兼擅,掌握「兩文三語」的人才。要達至這目標,教師的質素非常重要。教育局由二○○○年起實施語文能力要求政策,適用於所有在公營學校、參加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和提供全面課程的私立日間中、小學任教的英文科及普通話科的常額教師。教師可透過教師語文能力評核達到有關要求或申請豁免。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由教育局委託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舉辦,英文科包括閱讀、聆聽、寫作及口語卷別;普通話科包括聆聽與認辨、拼音及口語卷別。新入職或新調派任教英文/普通話科的常額教師,在開始任教有關科目前,必須先在上述各項核心語文能力達到要求;並且在入職後第一年內,通過課堂語言運用評核,而這部分是由教育局語文專家透過觀課,評核他們運用課堂語言的能力。
 
  另外,持有相關學位(例如主修英文科)並曾受教授英文科的師資培訓,或持有主修英文的教育學士學位的人士,可申請全面豁免而無需參加評核。普通話科方面,教師持有考評局普通話高級水平測試及格證書,並且在聽力、譯寫、口語(包括朗讀、說話、會話)三卷取得及格或以上的成績,可豁免聆聽與認辨、拼音、口語卷別;而持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而成績在二級乙等或以上的申請人,可豁免口語卷別。
 
  就葉劉淑儀議員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語文能力評核的對象主要是有志成為英文科或普通話科教師,但未能通過豁免(詳見上文)以符合語文能力要求的人士。由於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須在任教有關科目前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參加評核的人士主要是任教其他科目的教師,以及未入職但有志成為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的人士,例如正在大學修讀非英文科課程的大學生。換言之,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結果並不反映現職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的語文能力。
 
  語文能力評核是公開考試,並無就報考人士的背景設定規限,評核亦與考生的背景無關,考生可選擇是否申報其背景資料(例如是否在職教師),考評局及教育局亦不會核實其身分。此外,由於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必須在入職前或任教有關科目前,已達到有關語文能力要求,因此任教這兩科的現職教師無須參加教師語文能力評核,而每年評核考生的表現並不反映這兩科現職教師團隊的語文水平。為免引起誤解,我們認為提供考生的整體評核結果,較為恰當。在二○二一年,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整體結果如下:

英國語文科:
  考生人數 成績達到語文能力要求(三級或以上)的考生人數及百分比
閱讀 950 694 (73.1%)
寫作 1 088 528 (48.5%)
聆聽 879 713 (81.1%)
口語 957 679 (71.0%)

普通話科:
  考生人數 成績達到語文能力要求(三級或以上)的考生人數及百分比
聆聽與認辨 1 212 783 (64.6%)
拼音 1 115 725 (65.0%)
口語 569 435 (76.4%)
 
(二)教師語文能力評核採用標準參照模式,即依據一套既定的標準,衡量考生所達到的水平,並沒有預設每年達標的百分比。考評局每年均依照既定的、嚴謹而統一的程序出題、審題和評卷,並致力維持各卷測試隊伍的專業素質和穩定性,以確保評核的信度。由於每項核心能力(以英文科而言,包括閱讀、聆聽、寫作及口語)的卷別考核不同能力,不能互相比較;每年參加評核的考生的背景不盡相同,而且人數也不多,容易受個別考生的表現影響,比較不同年度考生達標百分比的意義不大。為了讓社會人士知悉考生的語文能力,作為參考,考評局和教育局每年均會發布評核報告,分析考生表現、說明考生表現出色,以及有待改善之處,報告已上載教育局及考評局網頁。
 
(三)語文能力要求政策自二○○○年起推行,至二○○六/○七學年開始,所有在職的英文/普通話科常額教師已全部達到語文能力要求。二○二○/二一學年,因受疫情影響而較長時間暫停面授課堂,影響課堂語言評核的安排,有關教師將於本年八月才獲發評核結果,確定他們是否通過課堂語言評核。近年,由於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的供應大致足以應付要求,其他科目在職教師未必有需要轉教英文科或普通話科而需要參加語文能力評核。如學校在規劃長遠的人手安排時,認為有需要在未來調撥其他科目的教師任教英文科及普通話科,學校應鼓勵教師盡早裝備自己,以符語文能力要求,參加教師語文能力評核是其中一個途徑。

(四)教育局一直鼓勵教師持續進修,追求卓越,提升專業能力。在現行教師持續專業發展政策下,教師須符合每三年參與150小時專業發展活動的軟指標。所有教師(包括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均應按其需要,參與有關的專業發展活動,以加強本科知識,並掌握有效的教學法。在教師專業階梯下,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參加相關科目的培訓或專業發展活動,以提升其語文水平或教學能力,均可計算在60小時的選修培訓之內。此外,教育局會繼續為不同科目(包括英文科及普通話科)的教師提供多元化的支援,包括教師專業發展課程,幫助在職教師與時並進,提升教學效能。



2021年7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