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在《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國安家好致辭(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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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七月五日)下午在《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國安家好的主題演講環節致辭:
 
尊敬的梁副主席(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女士、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我很高興能夠獲邀參加由律政司主辦的《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在上午的主題演講及座談會中,以及剛才律政司司長的發言,主要都是從法律角度,就《香港國安法》進行深入的研討。我想藉此機會,從執行《香港國安法》方面,向大家講述一下保安局連同紀律部隊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方面的經驗、《香港國安法》實施的效果,以及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所面對的一些挑戰。
 
  自從二○一九年六月開始一年多的時間內,「黑暴」肆虐,相信大家都不會忘記。暴徒肆無忌憚破壞商店、鐵路及其他公共設施,縱火,強闖及破壞立法會,肆意毆打持不同意見的人。外部勢力干預非常嚴重,有人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更有人圖謀要顛覆國家政權,香港面對前所未有的國家安全威脅。
 
  上述的「黑暴」,涉及三個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重要元素,分別是外國勢力插手破壞、「港獨」的肆無忌憚,以及暴力及破壞的嚴重程度。我在以下時間會就各元素為大家作出分析。
 
  第一,外國勢力為其自身的政治利益,透過不同途徑,包括提供資金及物資予他們在香港的「代理人」,推動及支持香港暴徒的暴行。一個與外國政府有聯繫的組織,在自己的國會聽證會上面曾經公開承認,曾經撥款給香港暴徒在網絡上隱藏自己的身分,逃避追查。亦有境外組織於「黑暴」期間,公開為暴徒籌款及籌集物資和裝備,包括頭盔、防毒面具及濾芯等。我相信大家都察覺到,於「黑暴」肆虐期間,暴徒具有高度的組織性,而且在每次暴亂過後,都會留低大量物資,毫不吝嗇,可見資金及物資的供應非常充裕。
 
  第二個元素,是「港獨」的肆無忌憚。大約於10年前,抗拒國家的「本土主義」,以及帶有「自決」、「港獨」意識的活動開始冒起。其後,發生了二○一二年的「反國教事件」、二○一四年的非法「佔中」、二○一六年的旺角暴動,以及二○一八年因為鼓吹「港獨」而被禁止的香港民族黨等事件。直至二○一九年的「黑暴」事件,鼓吹「港獨」的人揮舞「港獨」旗幟、展示「港獨」標語、呼喊「港獨」口號,公然挑戰中央及特區政府。
 
  第三,於「黑暴」期間,暴力及破壞的嚴重程度,是前所未有的。暴徒投擲超過5 000個汽油彈,警方亦檢獲超過10 000個汽油彈,其中在一次事件中,更加搜獲3 900個汽油彈。此外在「黑暴」期間,有約22 000平方米的行人路磚,被人拆走,即是有多大呢?即相當於足以鋪滿約兩個香港大球場;被拆除的欄杆長度約60公里,即超過由石澳至赤鱲角機場的距離;更加有人不幸被暴徒用磚頭擲死,亦有人被暴徒淋上易燃物體然後再點火,以致身體嚴重燒傷。「黑暴」大大削弱了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人的守法意識,有人刻意散播錯誤的意識,宣揚只要自己認為是對的事,犯法都可以做。許多年輕人就這樣被人推入犯法的深淵,要坐監及留有案底。
 
  《香港國安法》在去年六月三十日頒布實施,效果立竿見影,發揮了震懾力,令到香港由亂變治,市民生活回復正常,經濟、民生都可以重新出發。在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上,《香港國安法》帶來的效果,主要體現於兩方面:第一,香港自回歸以來,由於未能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於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存在一個漏洞。《香港國安法》填補了這方面的漏洞,清楚訂明了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當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有助防止外部勢力及「港獨」勢力連成一線,減低受外部勢力干預的風險;至於「顛覆國家政權罪」,則可以減低有人透過發動「顏色革命」,企圖奪取管治權的風險;至於「分裂國家罪」,則有助遏止「港獨」分子從事分裂國家的行為。
 
  此外,《香港國安法》強化了現行法律中針對恐怖活動的法律框架,訂明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區政府或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法,令到執法部門於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活動方面,有法可依。
 
  執法方面,自《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警方一共拘捕超過110人,雖然與「黑暴」期間,被拘捕的超過10 000人比較,只是很少的數目,但有關的執法行動,已經成功打擊大部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被捕人士當中,包括圖謀透過所謂「35+」初選,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團夥;以及以新聞工作做包裝,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物。
 
  《香港國安法》發揮強大的震懾力,以前參與勾結、與外部勢力同盟的人紛紛退場,有人解散了自己的組織,亦有人潛逃至外國,國家安全的風險已經大為減少。
 
  然而,我們絕不能掉以輕心,於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我們仍然要面對不少挑戰。治安方面,社會的整體守法意識,特別是年輕人方面仍然薄弱,雖然近期整體罪案數字有所下跌,但「黑暴」已經大大削弱香港人的守法意識。更令人擔心的是,香港近年出現了「犯罪年輕化」的情況。青少年被捕人數在二○二○年比二○一八年增加超過四成。看到近期涉及青少年的犯罪個案,是非常嚴重,包括有中學生被另外一些青少年濫用私刑,被掌摑、拳打腳踢;亦有青少年三五成群打劫金鋪、販毒、刑事毀壞等,這些事件實在令人痛心。
 
  此外,雖然《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遏止了「黑暴」、「港獨」的囂張違法行為,但「港獨」分子並沒有完全放棄,仍然死心不息,繼續利用媒體、文化藝術、刊物等不同的「軟對抗」方式,進行鼓吹及滲透,灌輸「港獨」思想。近期不時仍然有宣揚「港獨」的組織在不同的地方擺設街站;亦有大學學生會內閣的參選宣言及政綱,仍然將暴徒稱為「義士」,宣稱要對抗政權;有「港獨」分子為規避調查,不斷改頭換面,成立新組織,並且招攬新會員;有人以播放紀錄片為名,以文化滲透暴力、「港獨」為實,美化暴徒;亦有書店在售賣教學和兒童書籍期間,出售宣揚抗爭的書籍、攝影集、小說、自傳等,荼毒年輕人。因此,我們要保持警覺,亦要呼籲香港市民遠離被「港獨」騎劫的活動,不應被人利用作為「港獨」的保護傘。
 
  另一個挑戰,是本土恐怖主義的潛伏。「黑暴」至今,一共有超過20宗涉及爆炸品、槍械或者子彈的案件。檢獲的爆炸品都是外國恐襲常用的炸藥。今年四月,法庭就一宗涉及相關炸藥的案件,判處被告12年的監禁。在另一宗案件中,警方檢獲兩個共重約10公斤的土製炸彈,一旦引爆,足以炸毀100米範圍內的建築物。另有一宗案件,警方檢獲一支半自動步槍。同樣的步槍,在美國拉斯維加斯曾經被使用向出席音樂會的人群掃射,造成50多人死亡。最近一宗案件,發生於今年六月底,警方搗破了一宗涉嫌藏有爆炸品及仿製槍械的案件,被捕人士在社交網站聲稱要殺死多名知名政治人物及血洗警署。種種跡象顯示,香港潛藏着本土恐怖主義的風險,犯案人有能力、有知識,更加有實際的行動去策劃本土恐怖主義。我們更要防範自我激化的人,他們表面正常,但可以突然變成「孤狼」,做出恐怖行為,造成嚴重死傷。就在剛剛的七月一日,有人突然以利刀刺向正在執勤的警員,然後自殺,初步調查顯示,正正就是這些所謂「孤狼式的本土恐怖襲擊」。但仍然有人繼續誤導和荼毒市民,嘗試美化、英雄化這些行為,甚至將責任推給警方,我們必須要嚴正譴責。
 
  針對以上的風險,除了嚴正執法以外,我們亦會加強情報分析的工作,令到罪行能防範於未然。我們亦會透過宣傳及教育,重建守法意識,以及向市民講解經常見到的犯罪手法,令到市民提高警覺。在這方面,政府、保安局及轄下的紀律部隊,以及社會各界,都要共同努力,重建正確價值觀及守法意識。
 
  過去一年,在《香港國安法》的開局之年,雖然仍然有上述的潛在風險,需要我們繼續去處理,但《香港國安法》的震懾力已經顯露無遺,對維護香港安全及穩定,成績有目共睹。但我想強調,《香港國安法》是一部全新法律,在執法過程中,需要理順法律不同方面的實施細節,就此保安局與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得到律政司大力支持及協助,就調查案件時所需採取的執法措施的法律依據,以及進行檢控時對相關罪行條文的詮釋,相關證據是否充分,以至當執法及檢控工作都受到法律挑戰時,控方應提出哪些法律依據等,都給予我們很多專業意見。在處理上述事情當中,律政司的同事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並與保安局及負責有關案件的國家安全處同事緊密溝通,令有關的法律及司法程序得到最妥善的處理,執法行動得以暢順、有效進行,我對此非常感謝。
 
  踏入《香港國安法》實施的第二年,隨着執法及宣傳工作雙軌進行,法庭亦開始就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進行審訊及判決,市民與社會各界的國家安全意識,將會進一步提升。保安局會一如既往,帶領紀律部隊,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責任,竭盡所能,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保安局與轄下的執法機構,亦會繼續與律政司緊密合作,以認真、不偏不倚及無畏無懼的態度去執行《香港國安法》,繼續為「國安家好」的目標作出貢獻。
 
  多謝各位!



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