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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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規例》),今日(七月五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一名30歲男子及一名31歲女子為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人。在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跟進確診個案的流行病學調查中,該名男子在四月十六日至十八日期間共六次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而該名女子則在四月十七日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該對男女分別被控違反六項及一項《規例》第3(4)及3(5)條,男子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就所有控罪共被判處即時監禁三個月,女子則被判處監禁20日。

  根據《規例》,任何人士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在追蹤期間向獲授權人員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並會阻延病毒追蹤工作,對公共衞生構成重大威脅。截至今日,共有四人已因違反《規例》被法庭定罪。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