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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致力打擊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情況(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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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六月三十日)表示,署方一直致力打擊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的情況,今日在灣仔區向懷疑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的新鮮糧食店採取突擊行動。食環署會繼續對違例個案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呼籲各相關店鋪切勿以身試法。

  行動中,食環署人員向灣仔區內六間新鮮糧食店採取突擊行動,並在當中四間店鋪合共檢獲約450公斤懷疑冰鮮肉、冷藏肉及冷藏家禽,已即時加上標記及印記作進一步調查。該四間店鋪持牌人因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正協助調查,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將提出檢控。行動期間,食環署人員亦發現其中一間處所不潔及有員工在地上處理豬隻內臟致食物有受污染風險,已分別展開兩宗檢控。此外,食環署人員亦發現上述四間店鋪及另外一間新鮮糧食店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違反相關持牌條件而向有關新鮮糧食店負責人發出口頭警告。

  食環署發言人說:「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牟利,除了違反香港法例,引發食物安全問題,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

  食環署發言人補充:「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或冷藏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環署會定期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也會積極處理接獲的投訴。如發現任何異常情況,食環署會即時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此外,食環署亦會不時主動偵查懷疑違規個案,也會按需要進行突擊巡查及執法行動。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或街市租約條款作出跟進。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的新鮮糧食店可能被取消牌照,而違反街市租約條款的肉檔租戶則可能被終止租約。」

  今年三月至今,食環署於中西區、旺角區及深水埗區向合共四間新鮮糧食店採取三次突擊行動,檢獲並封存約1 200公斤懷疑冰鮮肉或冷藏肉,並向當中一間涉嫌未有批簽而售賣冷藏肉的新鮮糧食店提出檢控。另外,其餘三間新鮮糧食店亦因食物室不潔、在露天地方貯存及處理豬肉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中的相關規定而遭到檢控。相關調查仍然繼續。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十分關注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的情況,會致力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有關違例店鋪。
 
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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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六月三十日)在灣仔區向懷疑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的新鮮糧食店採取突擊行動。圖示檢獲的懷疑冰鮮豬肉。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六月三十日)在灣仔區向懷疑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的新鮮糧食店採取突擊行動,共檢獲約450公斤懷疑冰鮮肉、冷藏肉及冷藏家禽,已即時加上標記及印記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