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於《香港國安法》一周年有關該法的誤導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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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說:「一些錯誤指控稱《香港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框架。恰恰相反,國家有權利——更應説是責任——在『一國兩制』下為此事立法。每個國家皆有法律和責任維護自身國家安全和主權。國際社會不應採取雙重標準。」
「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所造成的後果何其嚴重。我們必須採取措施以防範、嚴禁和制止有關行為。儘管如此,《香港國安法》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清楚訂明香港特區須依法保護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依照香港法律保護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
「《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定義嚴謹,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誤墮法網。」
「我們亦必須鄭重聲明,重申香港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其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若指某些界別或專業的人或單位可以凌駕法律,實屬有違法治。」
必須強調的是,很多對《香港國安法》作出偏頗論述的人、組織及國家,均在過往不斷抹黑該法和特區政府依法採取的執法行動。他們的指控缺乏事實基礎,純粹是扭曲事實,欠缺可信證明。
發言人說:「《香港國安法》扭轉了特區自二○一九年六月開始十多個月的亂局,暴力行為大幅下降,外部勢力已見減退,鼓吹『港獨』的情況不斷減少。市民回復正常生活,經濟和民生(除疫症原因外)可重新發展。特區政府會繼續履行其職責,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完
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8分
香港時間20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