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一至二二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開始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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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創新辦)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宣布,二○二一至二二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由即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

  由創新辦管理的「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及「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是政府其中兩個廣為人知,為促進及支持高等院校和智庫推行實證為本的本地公共政策研究而設的資助計劃。「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每年接受申請一次,而「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則全年接受申請。兩項資助計劃每年合共撥款約三千萬元。

  二○二一至二二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加入了四個新的策略議題,分別為:(一)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下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帶來的發展機遇;(二)「一帶一路」倡議與「雙循環」和《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三)2019冠狀病毒病後疫情時期的醫療創新;及(四)2019冠狀病毒病後疫情時期的廢物管理。首兩個策略議題旨在推動研究,考慮應如何按中央政府在國家發展藍圖中支持香港的城市定位,把握國家「十四五」規劃及大灣區發展的機遇。而後兩個策略議題旨在藉疫情中汲取的經驗,鼓勵創新和科技,以提升香港應對公共健康危機和廢物管理挑戰的能力。
 
  餘下的十個策略議題,則是承接往年的議題,分別為:(一)「一帶一路」倡議:經濟貿易合作區;(二)大數據/智慧城市;(三)創新及科技/人工智能/再工業化;(四)探討大型基建項目的各種採購模式;(五)在香港發展綠色金融;(六)鞏固香港作為國際物流樞紐的地位;(七)過渡性房屋;(八)兒童、青年及家庭發展;(九)人口老化;以及(十)人力供應及發展。

  每項成功申請「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研究項目可獲三百至五百萬元資助,研究項目通常為期三至五年。如能提供充分理據,則為期較短的項目也會獲得考慮。

  評審工作由具豐富經驗學者組成的獨立評審委員會負責。委員會會為兩項資助計劃訂定評審準則和細節,申請會由委員會及非委員會成員的本地和非本地學者及專家進行評審。為確保研究建議與政策相關,相關的政策局/部門亦會獲邀提供建議及意見供委員會參考。委員會設有利益申報機制,確保評審公平公正。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主要評審準則,是研究質素及在策略上是否切合本港的公共政策發展需要。其他獲評審委員會考慮的因素,包括研究成果、研究團隊的能力、研究計劃是否切實可行、研究的推行時間、擬議的開支預算等。除上述提到的評審準則外,院校對建立研究能力的支持(例如基礎設施或配對資助),以及其他來自校外的資助和支持亦會考慮。
 
  此外,因應香港當前和長遠的發展及各社會課題的研究需要,「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重點議題及研究範疇亦已作出更新。更新後共有八大重點議題及二十八個研究範疇。如上文所述,計劃全年接受申請,而結果則約每三個月公布一次。

  有關申請「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及「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詳情,例如申請資格、議題、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申請方法及其他相關資料,請瀏覽創新辦網頁(www.pico.gov.hk/tc/PRFS)。



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