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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包裝乾冬菇及蜜棗樣本違反食物標籤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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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乾冬菇樣本及一個預先包裝蜜棗樣本含可在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劑二氧化硫,但未有在食物標籤上標明該款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違反食物標籤規例。中心正跟進事件。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好棧盒裝日式花菇
產地:日本
零售商:好棧食品有限公司
淨重:每包半斤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產品名稱:原色棗皇
產地:中國
零售商:尚品之薈有限公司
淨重:每包四百五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兩間零售店分別抽取上述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兩個樣本分別含百萬分之三十一及百萬分之六十五的二氧化硫,雖然含量符合法例標準,但樣本的食物標籤並未有標明該款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

  發言人續說:「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而有關零售商亦按中心指示對受影響批次產品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分別致電熱線3188 3141(乾冬菇)/2291 6216(蜜棗),查詢有關產品的回收事宜。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可閱的標記或標籤,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規例亦訂明,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