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及僱主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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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宣布即時延續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及其僱主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措施。
   
延長現行合約的有效期限
   
  政府會繼續實施早前的措施,容許僱主延長其即將離任外傭的現行合約有效期限。就所有在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同意,「標準僱傭合約」第二項的僱傭期可在僱主及外傭同意下,延長最多三個月。然而,已根據包括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宣布的彈性安排下獲准延長的合約,再度延長合約有效期限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如新聘請的外傭未能於該三個月的延長期內獲安排來港,而僱主須在該三個月的延長期後繼續聘請外傭,僱主應申請與現任外傭續約。僱主有責任預先作好準備,安排其新聘請的外傭於三個月的延長期內來港及/或安排與其現任外傭續約。
 
延後返回原居地
 
  在現行制度下,外傭在現行合約屆滿後跟相同的僱主續約,或將會與新僱主開展新合約,可在其原僱主或新僱主同意下,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有關延後以由現行合約完結後起計不超過一年為限。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政府會進一步延長於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的相關彈性安排。如外傭未能在上述的一年期內返回原居地,他/她可在其僱主同意下,向入境處申請進一步延長逗留期限直至合約完結,以便在該段期間返回原居地。
  
  政府提醒僱主和外傭,上述彈性安排須由僱傭雙方同意,而外傭返回原居地的規定仍然適用。僱主應安排外傭在已延長的逗留期限內返回其原居地。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在有需要時檢視上述措施及彈性安排。
 
  為配合防疫措施和減少人流,政府呼籲市民應盡量透過入境處「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www.immd.gov.hk/fdh)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以網上方式辦理外傭簽證申請和通知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等相關事宜。入境處已推出「智傭易」服務,讓經網上遞交續聘外傭簽證申請(即續約、完成現有合約的剩餘期間,或按前述彈性安排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的人士,在申請獲批後可選擇以不同方式繳付簽證費,並透過郵遞方式領取簽證,無須親身到入境處辦事處辦理有關手續,既方便又省時,同時減少出行,齊心抗疫。登入上述專頁或下載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可掃描二維碼(見附件)。
 
  有關僱傭權益的查詢,請致電勞工處的外傭專線2157 9537(由「1823」接聽)或電郵至fdh-enquiry@labour.gov.hk。勞工處設立的外傭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亦提供各項有關外傭聘用事宜的資訊和相關連結。至於有關外傭簽證申請的查詢,請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