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與香港律師會就法律人才招聘計劃(實習律師)簽署諒解備忘錄(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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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獲「防疫抗疫基金」資助,為合資格律師事務所新開設的每個實習律師職位,提供每月6,800元的薪金津貼,最長為期12個月,實習律師職位上限則為130個。計劃不但在疫情下創造新的工作機會,更確保法律專才的供應穩定充足,與政府培育法律專才以促進法治,以及在國家「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計劃下,加強香港發展成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政策目標一致。
法律人才招聘計劃(實習律師)將於二○二一年七月五日至十一月五日接受申請,由香港律師會負責管理,包括處理和評估申請,以及安排發放資助。有關計劃的更多詳情,請瀏覽香港律師會網頁。
鄭若驊感謝香港律師會制定和管理該計劃,以惠及年輕專業人士以至整個法律業界。
完
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3時23分
香港時間13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