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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教育局局長動議二讀《2021年香港公開大學(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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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21年香港公開大學(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二讀《2021年香港公開大學(修訂)條例草案》。
 
  本《條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訂《香港公開大學條例》(第1145章),以落實將香港公開大學(公大)的中、英文名稱分別更改為「香港都會大學」及「Hong Kong Metropolitan University」。
 
  公大的前身為香港公開進修學院,於一九八九年由政府成立,具有頒授學位的權力,並以自負盈虧的模式運作。學院旨在以公開進修方式,提供高等教育機會。隨着其發展越趨成熟,學院於一九九七年獲頒大學名銜。至今,公大已由一所專注開辦遙距課程的院校發展成一所全面的綜合型大學,提供約220個不同種類的課程,涵蓋遙距、混合和面授課程,以及全日制和兼讀制的修課模式,為學生提供靈活的學習路徑。按全日制學士學位學生人數計算,公大於全港的大學之中現排名第六。同時,公大致力增強研究能力,並已成功於研究資助局轄下的本地自資學位界別競逐研究資助計劃中獲批一共超過一億元資助,屬自資界別中撥款額最高的院校。除注重於本港的發展外,公大亦正與肇慶市人民政府及肇慶學院合作籌辦公大(肇慶),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高等教育發展。

  儘管公大於成立三十多年間發展迅速,社會上仍有不少人士因為其名稱,誤以為公大只是一所主要為在職人士提供兼讀制課程的遙距教育院校。此誤解為公大及其畢業生的進一步發展構成一定挑戰及障礙。有見及此,公大校董會於二○二○年十二月通過將公大的校名改為「香港都會大學(Hong Kong Metropolitan University)」,以反映公大作為全面的綜合型大學的現況,及促進公大的持續發展。

  我們尊重公大作為獨立自主的法定機構在管理校政上享有的自主權。我們理解,公大重新命名的決定,是經過大學廣泛的諮詢及嚴謹的篩選程序後,獲公大校董會通過。我們尊重校方的決定,並已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向立法會提交本《條例草案》,以將公大重新命名。

  在《條例草案》下,條例中有關公大的宗旨、權力、管治架構及運作模式的條文將維持不變。其他提及公大的成文法則亦會作相關的修訂。在重新命名後,公大會繼續履行條例賦予公大於香港高等教育界別獨特的定位及角色,並秉持以公開進修方式提供高等教育機會的宗旨。透過遙距模式提供專上課程仍然是大學的重點策略之一。

  我們希望各位議員支持盡早通過這項《條例草案》,讓公大能在今年九月一日,即新學年開始時,採用新校名。

  主席,我謹此陳辭,多謝。
 
 
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