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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疫苗氣泡」為基礎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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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憲,以「疫苗氣泡」為基礎,進一步有條件地放寬社交距離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將由六月二十四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為期14天,直至七月七日(指明期間)。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目前本地疫情趨於穩定,疫苗接種率穩步上揚,我們認為是適當時候推出『疫苗氣泡』第二階段措施,回應各行各業和市民希望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的訴求。」

  「參考國際經驗,一刀切地放寛社交距離措施,很容易會造成疫情反彈。『疫苗氣泡』有其科學根據,亦是國際趨勢,希望各位市民盡快接種疫苗,讓香港早日回復常態。」

  指明期間最新規定及限制詳情如下(就第599F章的規定及限制見附件一):
   
餐飲業務
   
(一)放寬C類及D類運作模式的規定及限制如下:

(a) C類運作模式: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75%;及

(b) D類運作模式: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100%,而同桌顧客數目上限亦提升至12人。有關顧客接種疫苗的要求放寬至同桌顧客中三分之二的人士須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就宴會而言,參加者當中須有三分之二的人士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而宴會活動人數上限提升至180人。處所內可進行現場表演,前提是表演者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並採取相關感染控制措施,包括在表演時佩戴口罩。

(二)維持現時就餐飲業務的其他規定及限制,包括A類及B類運作模式,詳情見附件二。

酒吧及酒館

(三)在所有員工均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情況下,酒吧及酒館可以第一類運作模式運作,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75%,同桌顧客數目上限提升至四人,開放時間不變。

(四)在所有員工均已完成接種疫苗(一般而言即接種兩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加上14天)的情況下,酒吧及酒館可以第二類運作模式運作,處所可於每天早上五時至翌日凌晨三時五十九分開放,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100%,同桌顧客數目上限提升至八人。

(五)處所內可進行現場表演,前提是表演者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並採取相關感染控制措施,包括在表演時佩戴口罩。

(六)維持現時就酒吧及酒館的其他規定及限制,包括所有顧客必須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詳情見附件二。

表列處所

(七)在所有員工均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情況下,下列第599F章下附表所列處所可以第一類運作模式運作,有關的規定及限制可獲放寬如下:
(a) 派對房間: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容納量的75%;
(b) 夜店或夜總會: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容納量的75%,同桌顧客數目上限提升至四人。處所內可進行現場表演,前提是表演者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並採取相關感染控制措施,包括在表演時佩戴口罩;
(c) 卡拉OK場所: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容納量的75%,同桌顧客數目上限提升至八人;及
(d) 麻將天九耍樂處所: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容納量的75%。

(八)如所有員工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下列第599F章下附表所列處所可以第二類運作模式運作,有關的規定及限制可進一步放寬如下:
(a) 派對房間:處所可於每天早上五時至翌日凌晨三時五十九分開放,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容納量的100%,每個房間最多可有十二人;
(b) 夜店或夜總會:處所可於每天早上五時至翌日凌晨三時五十九分開放,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容納量的100%,同桌顧客數目上限提升至八人;
(c) 卡拉OK場所:處所可於每天早上五時至翌日凌晨三時五十九分開放,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容納量的100%,同桌顧客數目上限提升至12人;及
(d) 麻將天九耍樂處所:處所內的顧客數目上限獲放寬至該處所通常容納量的100%。

(九)維持現時就上述四類表列處所的其他規定及限制,包括所有顧客必須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十)如健身中心的訓練小組房間內的所有成員(包括相關會在該房間內工作的員工、教練及學員等)已完成接種疫苗,在成員之間保持足夠距離的情況下,可在運動時獲豁免佩戴口罩。若該小組的教練因健康原因而未能接種疫苗,則須定期接受檢測並佩戴口罩。

(十一)泳池的人數上限獲放寬至可容納人數的50%。如個別泳池的所有員工及顧客均已完成接種疫苗,人數上限獲放寬至可容納人數的100%。

(十二)主題公園內的表演者,如完成接種疫苗,在戶外表演時可獲豁免佩戴口罩。

(十三)上述提及的各項放寬措施,亦同時適用於各展覽場地、酒店及私人會所內的相關設施。

(十四)維持現時就第599F章下其他表列處所的其他規定及限制。這些表列處所在符合相關規定及限制下(包括須安排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每14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或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可予開放。

(十五)餐飲業務負責人及表列處所管理人違反第599F章的法定規定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身處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的人士須遵從適用於他們的有關要求,違反有關規定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有關人士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當中,若員工或顧客在有關措施下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供虛假資料,即屬違反第599F章的規定,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倘若在第599F章處所內有違反有關羣組聚集的要求的情況,將繼續根據第599G章的規定處理,即參與有關羣組聚集的人士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

羣組聚集

(十六)除獲豁免者外,於指明期間繼續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四人以上的羣組聚集。有關規定同樣適用於未有遵從第599F章下相關規定或限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內的羣組聚集。

(十七)政府將就第599G章的修訂徵詢行政會議同意,按下列第(十八)項及(十九)項調整第599G章下豁免羣組聚集的範圍(詳見附件四)。

(十八)容許由持牌旅行社舉辦、並已獲香港旅遊業議會登記的旅行團中不多於100人的羣組聚集,前提是參與上述羣組聚集的人士,有三分之二已接種第一劑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若未能滿足有關條件,則現行30人的人數上限繼續適用。其餘現行規定維持不變,包括有關前線員工必須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如前線員工因健康理由而未能接種疫苗,必須向旅行社提交申報表格及醫生證明書,及在帶團前七天內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

(十九)放寬部分涉及佩戴口罩的聚集活動,包括沒有供應食物或飲品的婚禮和宗教聚集(屬宗教禮儀一部分的食物或飲品除外),以及周年股東大會等按照條例或規管性質文書舉行的商務會議。如參與上述羣組聚集的人士,有三分之二已接種第一劑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人數上限獲放寬至場地通常容納量的100%,否則人數上限亦獲放寬至場地通常容納量的50%。

(二十)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根據第599G章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若員工或顧客在有關措施下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供虛假資料,可被視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並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

佩戴口罩要求

(二十一)於指明期間延續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或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即所有公眾地方,除了《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第2條所界定的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

(二十二)在第599I章下,獲授權人員可拒絕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該交通工具或進入該區域,亦可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任何人違反有關條文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元)。此外,獲授權公職人員可向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發出罰款通知書,相關人士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時46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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