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的落實情況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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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的建議的落實情況開場發言︰
 
主席:
  
  今次是我第四次根據本事務委員會於二○一二年建議訂立的機制,以法律改革委員會主席的身分,向本事務委員會匯報由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收集得來有關法改會報告書內建議的最新落實情況。
   
  主席和各位委員應已收到一份供今次會議討論的資料文件。這份文件以列表形式,列出法改會自一九八二年發表第一份報告書以來每份報告書的落實詳情。法改會合共發表了67份報告書,就民事和刑事不同方面的實體法和程序法提出改革建議。
   
  在這67份報告書中,有一份報告書建議對法律不作改變(註一),其餘66份報告書的落實情況可以分為以下五個類別:
 
  1. 35份報告書的建議已獲全面落實;
  2. 8份報告書的建議已獲部分落實;
  3. 15份報告書的建議正在獲考慮或在落實之中;
  4. 3份報告書的建議不獲政府接納;及
  5. 政府就5份報告書的建議,表示無意在現階段落實。
 
  換言之,在66份建議作出改革的報告書中,已全面或部分落實的報告書合共有43份,共佔66份報告書中的百分之六十五點一,亦有百分之二十二點七即15份報告書現正由政府相關決策局或部門考慮或落實中。
 
  整體而言,在過去一年,落實法改會建議的工作有正面的進展,包括準備以立法形式落實某些建議。
   
  舉例說,就二○○六年八月發表的《醫療上的代作決定及預設醫療指示報告書》,食物及衞生局於二○二○年七月發表公眾諮詢報告,並致力於下一屆立法會任期內就預設醫療指示及相關事宜提交條例草案審議。
   
  此外,為了落實法改會於二○○九年十一月發表的《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傳聞證據報告書》,律政司擬備了《2018年證據(修訂)條例草案》。但有關的立法建議需要進一步優化,律政司一直在諮詢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以檢視有關建議,並爭取條例草案於本立法年度內予以通過。
 
  就法改會在二○一九年四月發表的《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保安局在今年三月向立法會提交了《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以引入窺淫、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發布源自窺淫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的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或威脅如此行事的罪行。立法會正在審議有關條例草案。
 
  正如我們在呈交本事務委員會的討論文件中指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於二○一二年三月二日通過本事務委員會建議訂立的以下機制,以監察政府在落實法改會建議方面的工作進度(註二):
 
  1. 律政司司長每年提交年報,註明法改會報告書中尚未落實的建議的推行進度;
  2. 本事務委員會將年報轉交其他相關的事務委員會,以便其與相關的決策局及部門作出跟進;及
  3. 有關的事務委員會將政府當局對相關法改會報告書的回應納入其待議事項一覽表,日後討論時邀請本事務委員會委員及所有其他議員參加。
 
  法改會發表報告書,即意味着法改會就有關課題的研究工作已經完成,報告書亦會隨即提交政府,由相關決策局考慮是否落實和如何落實法改會的全部或部分建議。根據以上機制,我今天向本事務委員會提交年度報告,以便本事務委員會將此年報轉交立法會其他事務委員會,讓後者能監察相關的決策局和部門,並與它們直接就尚未落實的法改會建議作出跟進。
   
  為方便公眾監察法改會報告書的落實進度,法改會秘書處亦會繼續聯繫各政府決策局和部門,要求它們不時提交最新的落實進度報告,而這些進度報告會上載至法改會的網站,供公眾查閱。
   
  最後,我希望借此機會感謝本事務委員會以及立法會所有議員一直對法改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多謝主席。
 
註一:《在刑事法律程序中有關供認陳述的可接納性的規管程序報告書》(二○○○年七月)。
註二:參見二○一二年三月二日內務委員會會議紀要第50至52段。



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