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計劃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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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六月十八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消費券計劃的詳情。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和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亦有出席。以下是陳茂波和王學玲的開場發言:

財政司司長:各位傳媒朋友、各位市民,大家好。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我提出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向每名年滿18歲或以上的合資格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新來港人士,分期發放總額5,000元消費券,估計合資格市民有大概720萬,涉及款項約為360億元。這個計劃的目的是希望鼓勵市民消費,讓這些消費券涉及的金額在本地經濟內流轉,幫助我們最大程度拉動香港的經濟復蘇,同時亦希望藉此機會鼓勵更多市民和商戶使用電子支付,因為電子支付在未來的零售發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市場基建。

  今天我和同事一起在此向大家宣布,消費券計劃會在七月四日開始接受登記。在過去一段時間,自消費券計劃的概念提出後,社會各界、市民、議員都給了我們很多寶貴意見,我們亦很小心地考慮各項不同的意見,因此在設計計劃時,不管是登記抑或流程,以至使用範圍,我們很希望盡可能讓市民方便、快捷並穩妥地使用這些消費券。

  接下來,容許我向大家介紹消費券計劃的詳情。第一是資格準則,合資格人士包括在今天,即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或之前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新來港人士所指的是持單程證來港人士,或者以受養人身分合法居留香港,而其保證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同時,他們需要符合在港居住的要求。在港居住的要求是甚麼呢?就是由今天倒數的兩年內,不會是全時間不在香港。有一些例外的情況,我們是接納的,譬如參加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的長者;在香港境外求學的學生;勞工處工作假期計劃的參加者;因健康問題而需要在香港以外留醫的人士;香港特區政府的派外工作人員;香港公司或機構所聘用的人員,而他們需要短期在外工作,以致在過去24個月沒有回港,以及陪同他們一起出外工作的家人,這些我們都視之為符合資格要求。

  正如早前公布,我們甄選了四家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協助發放消費券,包括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和WeChat Pay HK。這個計劃開始登記的日期是七月四日,截止登記日期是八月十四日,即有六個星期讓各位市民登記。如何登記呢?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電子登記,另一種是書面登記。我們鼓勵大家盡可能利用電子方式登記,既方便、又快捷。電子登記方面,今次我們設立了一個中央的消費券計劃電子登記平台,大家登記時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身份證簽發日期,並留下電話號碼以便我們發放短訊,以及選擇通過哪種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填上該工具的帳戶號碼,並作出居港聲明便可以。

  大家知道去年我們推出了10,000元現金發放計劃,因此市民作電子登記時,如果在今天或之前曾經參加去年的計劃,我們便會持相關資料,令今次登記時的認證比較簡單,市民只需要回答兩條保安問題後,登記平台就會提供之前存於系統的個人資料供覆核,不需要填太多資料。兩條保安問題是甚麼呢?其一就是當時用作登記的電話號碼的最後四個數字。另外,如果當時是透過銀行戶口收款,就是填該銀行戶口的最後五個號碼;如果當時並非透過銀行轉帳收款,而是收取支票,則填寫當時是透過哪間郵局收款。這是很便捷的網上登記方式。

  如果不經中央系統登記,可以使用「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若不使用「智方便」,則如我剛才所說,先填寫相關資料,系統就會通知需於稍後上載身份證複本,這樣就完成登記。經網上登記後,系統會有已完成登記的通知,亦會在幾天之內發放短訊,確認登記是否有效。

  書面登記方面,市民可以從消費券計劃的網頁下載表格,亦可到郵局、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社會福利署的分區福利辦事處、房屋委員會公共屋邨辦事處及其客戶服務中心索取表格。填妥表格後,附上身份證複本,我們設有500多個收集箱,市民可以把表格投進收集箱。基於保障私隱,是次我們不接受經郵寄方式登記。

  接下來,有關首日登記安排、分多少期派發消費券,諸如此類的細節,我請王學玲主任向大家介紹。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謝謝司長。在登記首日,即七月四日,是星期日。我們的中央登記系統會由早上六時開始投入服務,大家便可以遞交電子登記。至於書面登記,正如剛才司長所說,我們在560個地點設立了表格收集箱,大家可以在登記期的辦公時間將表格放進收集箱。在第二日,即七月五日(星期一)開始,收集箱便會設置好讓大家在辦公時間遞交登記表格。560個地點包括所有郵局,以及五間銀行,即中國銀行、東亞銀行、恒生銀行、滙豐銀行和渣打銀行,它們在18區的一些指定、合共超過400多間的分行都會放置收集箱,讓大家在辦公時間遞交表格。
 
  至於如何發放,消費券會就市民揀選的(儲值)支付工具而有兩種發放安排。首先,如果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以及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消費券會分兩期(發放)。第一期為2,000元,有效期為五個月。隔兩個月後,會發放第二期的消費券,為3,000元,有效期為三個月。簡單來說,兩張消費券將會在同日到期。如果市民喜歡,兩張消費券可以合併使用。
 
  至於發放時間,我們將分兩批發放。如果市民在登記期的首兩星期,即在七月四日至七月十七日完成電子登記,經核實身分後,就可以在八月一日,首批市民便會取得消費券。兩個月後,即十月一日,消費券又會發放予經核實身分的市民。這兩張消費券都會在年底,即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至於在第三至第六個星期完成電子登記,或是在該六個星期的登記期內遞交書面表格的市民,經核實資格後,便會在九月一日收到第一期的消費券。兩個月後,即十一月一日,便會收到第二期的消費券。兩張券都會在明年的一月三十一日到期。
 
  如果選擇八達通,由於技術和運作安排的分別,在八達通發放消費券的情況會有所不同,發放會分三期。第一期會是2,000元,同樣在隔兩個月會有第二期,亦是2,000元,而第三期是1,000元。至於何時可以領取這1,000元,這相對簡單,會視乎市民該張八達通卡內儲存的消費總額,屬於消費券可以使用的消費額何時累積至4,000元。簡單來說,視乎首兩期消費券4,000元的總額何時用完。如果市民最短可在四個月內用完,就可以在第五個月獲得第三期的消費券,最長為七個月。這其實是給市民更大彈性,若快點用完可以快點領取最後的1,000元。若想延長使用時間,最長可以在七個月內領取。
 
  至於發放時間方面,和之前所說的時間一樣。如果在首兩星期完成電子登記的市民,一樣會在八月一日獲得第一期的消費券。而第二期則同樣相隔兩個月,即十月一日。至於其他在第三至第六星期才完成電子登記,以及所有遞交書面表格的市民,經核實身分後,同樣在九月一日會取得第一期消費券,隔兩個月,即十一月一日,便會取得第二期消費券。至於第三期,大家從單張內都可以看到列表,因為剛才說了四個期數,單張內詳細羅列了時間,所以不再詳述。反而大家看這個列表就比較清楚,這是簡單的。我以第一批市民為例子,在首兩個星期,在完成了電子登記,在八月一日便拿到第一期的2,000元。到兩個月後的十月一日,2,000元便會自動發放到八達通卡內。正如剛才所說,這視乎該八達通卡內所謂合資格的消費,即你可以使用八達通卡作如常消費,看看適用於消費券的消費總額何時達到4,000元。最快在四個月內,即十一月尾,若已達到4,000元,最快可以在十二月十六日便能領取第三期1,000元消費券。若需要多點時間,例如在聖誕過後,你便可以推遲一個月。若想在過年後,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才用完4,000元,這也是可以的。這是最長七個月的使用限期,便會在三月十六日獲取第三期的消費券。這就是八達通的情況。

  除了期數外,大家可能會想發放後到底怎樣領取?有甚麼要做?申請不同期數的消費券大家不需要再次登記,只需登記一次,便會根據剛才所說的時間發放。如果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以及WeChat Pay HK,消費券會直接發放到手機內的錢包。消費券會和錢包內的款項分開,但會直接發放到電子錢包。大家只需如平常一樣使用該錢包。購物的時候,如果該地方能使用消費券,就會讓市民選擇是否使用消費券購物。
 
  如果是八達通的話,也是簡單的。很多朋友也有領取公共交通費用補貼,消費券的數額便會如儲值額一樣,直接存入八達通。市民去拍卡時,數額便會直接存入八達通,和領取公共交通費用補貼一樣。至於可以在那些地方拍卡的途徑,會與領取公共交通費用補貼的一樣,當中包括大家熟悉的「藍機」,全港共有200多部。另外包括7-11、OK便利店、超級市場超過千多間的商店、八達通服務站,以及用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大家都可以去拍卡領取消費券。市民在用的時候不需要分辨,正如剛才所說,消費券的金額如儲值額一樣直接落到卡。大家只需拿該卡如常使用。八達通公司會自動計算該張卡在不同時段的消費類別是否為消費券適用的消費類別,並計算總額,看看何時可以獲取第三期消費券。
 
  剛才說適用類別,到底甚麼是適用類別呢?這是很廣闊的。若大家拿着八達通,或是(經)其他(儲值支付工具發放的)消費券,都不需要擔心到底哪些地方可以使用,哪些地方不能使用。因為消費券使用範圍盡量廣泛,方便市民使用。基本上,消費券適用於本地零售、餐飲服務業的商戶、實體店和網上店都可以使用,最重要是本地商戶,一般大家想到的街市檔也可以,只要商戶安裝了四款支付工具其中一款便能夠使用消費券。至於近來大家都很關心到底公共交通工具是否能使用消費券,這也是可以的,因為已涵蓋在服務業內。
 
  至於有哪些不能使用呢?因為消費券有鼓勵本地消費的目的,大家在現時看到的投影片可見到不適用的交易類別已臚列出來。政府的收費,例如街上的停車「咪錶」,這是不適用的。繳交罰款、公用事務的收費,包括水費、電費、煤氣費都不能使用消費券。公共機構的收費,大家熟悉的可能是醫管局、或是房委會的收費,如果這些是用電子工具作收費,都不能使用消費券。教育方面的開支,即中小學、基礎教育課程的支出,以及UGC(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都不適用。若是補習,或是興趣班,這些都能使用消費券。購買金融產品服務亦用不到,例如購買保險便不適用。捐款亦不適用。無論是捐款予宗教團體、慈善團體或是其他團體,因為捐款不是消費故不能使用消費券。另外,直接向一些非本地商戶,包括一些網上平台購物,消費券也不能使用。這不是看那貨品是否本地貨品還是海外貨品,而是視乎該商戶是否本地商戶。若是網上平台,就要看該平台是本地平台還是海外平台。個人對個人的支付,當然很明顯是不行的,因為不是消費。兌換現金也不適用。這便是消費券的適用範圍。

財政司司長:如果想盡快取得第一期消費券,不管你揀選哪種儲值工具領取,就要在七月十七日或之前以電子方式登記,這樣最快可於八月一日領取。希望大家收到消費券後一起開心消費,亦幫助帶動我們的經濟和幫助商戶。接下來,我們很樂意回答大家的問題。多謝大家。



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