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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獸醫註冊條例(修訂附表2)令》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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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十八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獸醫註冊條例(修訂附表2)令》(《修訂令》),修改該條例的附表2,以容許獸醫學生在香港接受臨床培訓。
   
  政府發言人表示:「有關修訂旨在准許在香港城市大學或香港獸醫管理局認可的大學、學院或學校修讀全日制獸醫外科學課程的學生在註冊獸醫的指示、監督或直接持續監督下(視乎情況而定)執行獸醫外科學作為及提供獸醫服務,以作為該課程所要求的臨床訓練的一部分。」
   
  發言人續說:「隨着香港城市大學成立獸醫學院,有需要容許獸醫學生在適當的監督下進行更多種類的獸醫外科學作為,讓他們得以接受課程要求的所有有關獸醫外科學作為的培訓。」
   
  《修訂令》將於六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以期於二○二一年九月一日開始生效。
 
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2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