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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資助出售單位計劃延期償還本金的限時措施再度延長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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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現行限時措施,參與提供資助出售單位計劃按揭的銀行及財務機構(參與財務機構),可向資助出售單位的按揭人提供延期償還本金的按揭貸款安排(「還息不還本」安排)。房委會將限時措施再度延長六個月,「還息不還本」安排的延期償還本金期可最遲於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延期償還本金期維持最長12個月。
 
  房委會於去年四月通知參與財務機構,同意有關機構可以向資助出售單位計劃的按揭人提供「還息不還本」安排,延期償還本金最多12個月,而按揭貸款的還款期亦可同步獲得延長最多12個月。延期償還本金期可最遲於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房委會於去年十一月通知參與財務機構,當時的限時措施獲延長六個月,即延期償還本金期最遲可於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開始。
 
  房委會發言人說:「考慮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所造成的持續影響,並因應參與財務機構透過香港銀行公會提出的要求,房委會今日(六月十八日)向參與財務機構發出另一封信件,確認並同意現有的限時安排再度延長六個月,即延期償還本金期可最遲須於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緩解資助出售單位計劃按揭人的現金周轉問題及減低拖欠按揭還款的機會。」
 
  「還息不還本」安排適用於資助出售單位計劃(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可租可買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和綠表置居計劃)的一手市場及第二巿場計劃。
 
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