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就「失業貸款政策」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失業貸款政策」議員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感謝潘兆平議員提出的議案,以及陸頌雄議員和鄭泳舜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以及11位議員就今日辯論的議題發言。我主要會從勞工及福利政策的角度作回應。

最新的失業及就業不足情況

  隨着本地疫情減退,勞工市場近期有所改善。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在二○二一年二至四月較二○二一年一至三月下跌0.4個百分點至6.4%,就業不足率下跌0.5個百分點至3.3%。同時,總就業人數較上一個三個月期間增加7 900人至3 622 000人,失業人數減少12 300人至247 500人。

  另一方面,勞工處在二○二一年五月錄得共84 458個來自私營機構的職位空缺,較二○二一年四月的數字上升了10.0%,以及較二○二○年五月的數字上升了34.8%。

對失業人士及家庭的援助

  正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開場發言指出,政府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協助勞工及基層人士走出困境,包括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協助有需要僱員增值或建立新工作技能、增強為僱主與員工配對工作,以及為有經濟困難的失業人士及其家庭提供經濟援助,當中重點如下: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

  第一,綜援計劃一直有效地發揮其安全網功能,為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基本的生活需要。在過去一年多,綜援的失業個案數目顯著上升。二○二一年四月的綜援失業個案為19 801宗,較二○二○年初增加約60%。

  剛剛陳振英議員提到,認為申請綜援的門檻較高。在疫情期間,政府在綜援計劃下限時豁免計算身體健全申請人的保險計劃現金價值為資產。具體而言,身體健全申請人在安排生效的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六個月內提出的綜援申請,所有屬其擁有的保險計劃,不論其現金價值高低,在一年的豁免期間,一概不會被計入資產審查範圍。

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

  為幫助在疫情下失業或就業不足的人士,政府獲財務委員會撥款,在今年六月一日開始限時放寬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的資產限額12個月,與在職家庭津貼(職津)的資產限額看齊,預計可額外讓約12萬人次受惠,額外開支為約4億3,000萬元。以四人家庭為例,資產限額會由264,000元放寬至548,000元。

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剛剛周浩鼎議員提到如何幫助14萬名低收入人士,這正是我接下來談的職津。職津計劃的目標是向工時較長——現時我們已放寬——從事全職工作,但收入較低而沒有領取綜援的在職住戶,根據多勞多得的原則提供不同程度的津貼。因應疫情的影響,政府由二○二一年六月至二○二二年五月的申領月份限時降低職津非單親住戶的工時要求,包括把基本津貼工時要求由原來的每月144小時大幅下降至72小時,以及將中額津貼工時要求由原來的每月168小時下降至132小時,使更多低收入住戶可以在工時減少下仍能符合資格申領職津,以及令部分已受惠住戶可以獲得較多津貼。以一個四人家庭而言,若其每月總收入不超過31,300元、總資產不超過548,000元,便合資格申請職津。

僱員再培訓局的支援措施

  另一點是,為繼續支援受經濟不景影響的僱員,政府已邀請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在第三期「特別.愛增值」計劃完成後,緊接於下月推出第四期計劃,為期半年至今年底,讓額外兩萬名學員接受再培訓,以及在受訓期間取得津貼。再培訓局亦會持續優化計劃,包括繼續擴闊課程選擇,並增加更多網上課程,供學員在疫情期間可以遙距學習。

就業支援服務

  面對就業情況惡化,勞工處已於二○二○年九月調升在「中高齡就業計劃」、「展翅青見計劃」及「就業展才能計劃」下僱主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上限,以進一步鼓勵僱主聘用中高齡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此外,勞工處同時以試點方式,向參加這些就業計劃的合資格年長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發放留任津貼,鼓勵他們接受及完成在職培訓,從而穩定就業。在為期三年的試點計劃期間,這些僱員如果受聘於全職職位滿三個月,可獲發留任津貼3,000元;其後留任每滿一個月,可獲發額外1,000元留任津貼,直至完成為期六至十二個月的在職培訓為止。

  勞工處同時強化與有招聘需要的僱主的聯繫,加大力度為求職人士搜羅職位空缺,並在招聘中心及就業中心分別舉辦行業性及地區性的招聘會,以促進就業資訊流通,致力協助不同背景的求職人士就業。

設立失業援助金以完善失業援助

  就陸頌雄議員提出有時限的失業及停工津貼的建議,以及鄭泳舜議員提出研究失業援助金的建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早前在立法會和其他場合已多次指出,政府察悉持份者就設立失業援助金的不同建議及討論,亦已就此詳細解釋政府對設立失業援助金的分析、看法和立場。

  簡單而言,香港現時以(一)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二)為有就業需要或重投就業市場的僱員提供培訓和培訓津貼;及(三)綜援計劃組成三層的失業援助制度。經過歷年的調整及改善,香港現時對失業人士或家庭所提供的援助,並不比其他已發展經濟體遜色。

  政府目前沒有即收即付的稅務系統、需要供款的社會保險制度或中央公積金制度,亦未能掌握約四成僱員的詳細稅務資料,同時設立無須供款及不設資產審查的失業援助金制度及其引申的道德風險將為公共財政帶來極深遠的負擔及影響。設立有時限或有限期特別援助的建議在執行上有很大困難,亦難以在短時間內終結,最終相當可能會演變成恆常運作的制度。如要推行全新的失業援助制度,我們先要把它與現有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制度一併考慮,這需要認真及詳細的研究和社會討論。任何有關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改革都會影響政府全力推展中的取消「對沖」安排(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我們需要重新研究。

總結

  主席,政府會繼續嚴控疫情,重振經濟。當巿民更廣泛接受疫苗注射,將有助穩住疫情,讓我們有條件以「疫苗氣泡」為基礎,繼續逐步有序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和其他對社交及經濟活動的限制。香港經濟可望逐步恢復,有助改善失業率。如有需要,我們亦會視乎情況,將繼續透過現行制度,加強支援受疫情影響的有需要人士。

  本人謹此陳辭,多謝代主席。
 
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