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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來自台灣的肉類製品的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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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琼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乙類促效劑(俗稱「瘦肉精」)可令某些食用動物品種加速生長,增加瘦肉。有專家指出,人類長期進食含過量瘦肉精的肉類可能會增加患某些疾病的風險。台灣當局自今年一月一日准許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一種)的美國豬肉進口。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回覆本人相關質詢時表示,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會繼續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按風險為本的原則抽驗來自台灣的肉類製品。日前有傳媒機構報道其在市面抽驗八款台灣及美國生產的豬肉製品的結果:七款製品的萊克多巴胺含量均超出香港標準(最高超標達27.6倍),以及有三款台灣及一款美國生產的製品被驗出含有香港禁用的瘦肉精克崙特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今年一月至五月,食安中心就瘦肉精含量抽驗來自台灣的肉類製品的樣本數目及結果為何;該等數字及結果與去年同期的相關數字及結果如何比較;抽樣的肉類製品是否包括貢丸、罐頭肉燥、肉乾及肉鬆;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政府於今年三月表示,食安中心於二○一七至二○二○年就瘦肉精含量抽驗的肉類及相關製品樣本全部通過檢測,政府會否研究該等結果與上述報道的情況有顯著差別的原因;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因應上述報道加強抽驗來自台灣的肉類製品,包括貢丸、罐頭肉燥、肉乾及肉鬆的瘦肉精含量;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效法內地及歐盟的做法,修訂法例以全面禁止進口含瘦肉精的肉類及肉類製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及大部分其他地區的標準,本港現行法例已就輸入和在本港出售擬供人食用的任何肉類,禁止含有兩種可因殘留於動物組織而引發急性食物中毒的乙類促效劑(俗稱「瘦肉精」),即鹽酸克崙特羅及沙丁胺醇。
 
  至於另一種乙類促效劑萊克多巴胺,由於在動物血液中的半衰期很短,攝入後可迅速從尿液排出,因而在動物組織中的殘留量非常低。食品法典委員會對於萊克多巴胺在食物中的安全攝入數據訂有國際參考標準,牛、豬的肌肉、肝和腎的最高殘餘限量分別為每公斤10、40和90微克,牛的脂肪和豬的脂肪連皮則為每公斤10微克。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參考有關標準訂立了相同行動水平。本地生產或進口的所有豬肉、牛肉及相關製品若含有萊克多巴胺,均不應含有高於此行動水平,一經發現食安中心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為保障食物安全,食安中心持續透過食物監測計劃,從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食物樣本化驗。食安中心過去三年共抽取約600個豬肉、牛肉及相關製品樣本作乙類促效劑檢測,全部通過檢測。今年一月至五月,食安中心檢測了約70個來自不同國家/地區(包括台灣)的豬肉、牛肉及相關製品樣本的乙類促效劑含量,全部通過檢測。食安中心會繼續以風險為本原則進行有關抽驗。
 
  我們亦會繼續密切留意國際間保障食物安全方面的發展,包括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及其他地方對乙類促效劑的最新風險評估數據,適時檢視本港的情況。
 
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