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中學教學語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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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教育局自二○一○至二○一一學年起在初中實施以六年為一周期的微調中學教學語言安排。在該安排下,學校不再分為中文中學和英文中學,而學校可按校本情況專業決定個別班別或組別的教學語言。如果學校在過去兩年獲派成績屬全港「前列40%」的中一學生平均比例佔一班學生人數的85%(按二○一○年中一派位每班34名學生計算,即29人),該學校便被視為符合「學生能力」的條件,因而可因應其他預設條件,專業決定有關班別的教學語言。教育局在本年四月宣布,由二○二二至二○二三學年起,會以二○二○至二○二一學年的「中學平均每班人數」取代「中一每班派位人數」作為參數,計算學校在學生能力條件下可專業決定教學語言安排的學位數目。二○二○至二○二一學年的「中學平均每班人數」為27人,因此85%即為22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參數改動有否降低學校採用英語作為教學語言的門檻;如有,有否估計學校開設英文班的總數會否因而上升,並導致更多有困難以英語學習的學生被錯配到英文班;及
 
(二)鑑於教育局根據一份早於二○○五年發表的教育統籌委員會報告制訂現行學生能力條件的計算方法,教育局會否檢討該計算方法的各項參數,以確保該方法有效地反映學生的能力,從而制訂適切的教學語言安排?
 
答覆:
 
主席:
 
  微調中學教學語言安排(微調安排)由二○一○/一一學年起在初中階段實施,讓學生有更多機會在校內循序漸進地接觸及運用英語,為將來升學及就業做好準備。在微調安排下,所有學校均享有不同程度的酌情權,可在六年一周期的每一學年,按校本情況專業訂定教學語言安排。政府繼續採用教育統籌委員會在二○○五年發表的《檢討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報告》中建議的三項預設條件推行微調安排,即「學生能力」、「教師能力」和「校本支援」。學校如符合「學生能力」的條件,即學校在每一個六年周期開展前兩年的「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中一派位)獲派屬全港「前列40%」的中一學生平均數目達到一班學生的85%,便可因應其他預設條件,就有關班別/組別的教學語言安排作出專業決定。學校可選擇為以母語學習學科的每一班別/組別學生使用不多於25%的總課時(扣除英文科課時後)進行英語延展教學活動,或選擇將全部或部分該25%的課時轉化為以英語教授最多兩個學科。
 
  自微調安排在二○一○/一一學年實施後,學校不再二分為「中文中學」和「英文中學」。所有學校在微調框架下均享有不同程度的酌情權,按校本情況專業訂定教學語言安排,靈活運用「分班」、「分組」、「分科」、「分時段」或混合形式,採用最合適的教學語言授課,以保障學生的學習成效,並提升學校的英語學習環境。基於上述的多元校本安排,我們不宜也不應將學校的班級、課堂或科目籠統二分為採用母語授課或英語授課。
 
  就田北辰議員的提問,本局現回覆如下:
 
(一)微調安排將邁向第三周期,即由二○二二/二三學年起至二○二七/二八學年止。教育局經檢視微調安排在過去兩個周期的推行情況後,認為學校普遍能專業地運用微調安排賦予的彈性,讓學生受惠於多元的教學語言安排模式,在增加學生接觸和運用英語的機會的同時,亦能保障學生學習非語文科目的效能。為了保障學生的學習成效,學校會透過合適的教學策略,照顧學生之間的學習差異;或透過追蹤及分析學生的成績,制訂合適的教學語言分組安排。因此,教育局決定在第三周期貫徹目前的微調框架,即繼續按「學生能力」、「教師能力」及「校本支援」三項預設條件,決定學校可享有的教學語言安排酌情權,讓學生繼續受惠於微調安排的成果。
 
  教育局在檢視現行的機制後,決定優化一些執行細節,以切合教學環境的轉變,其中包括採用「中學平均每班人數」取代中一派位機制下的「中一每班派位人數」作為參數,計算學校在現行「學生能力」條件下於第三周期可專業決定教學語言安排的學位數目。事實上,「中學平均每班人數」由第一周期首個學年(即二○一○/一一學年)的34人,下降至二○二○/二一學年的27人。有關的改變將更準確反映一班需有85%的學生屬全港「前列40%」的要求,並有助減低近年中一學生人口變化對穩定教學語言環境的影響。
 
  學校在第三周期可享的校本教學語言安排酌情權將會按二○二○及二○二一年度的中一派位結果計算,若學校在「學生能力」方面未能符合預設的要求,其教學語言酌情權會有所改變,學校須按機制修訂其校本教學語言安排。我們會引入一套專業支援機制,協助有關學校制訂適切的安排。就個別學校擬維持其沿用的教學語言安排,可以在機制下提出申請,我們會在保障學生的學習效能的大前提下,以專業和嚴謹的態度審視每個個案,詳細檢視學校的校本情況包括學校在微調安排下累積的經驗和教學成效,以決定是否批核。
 
(二)在微調安排的第三周期,教育局會繼續與學校建立緊密的夥伴關係,透過提供不同類型的校本支援及教師培訓課程,深化現有經驗和促進專業交流,以確保課堂教學質素。與此同時,教育局會在第三周期就微調中學教學語言政策作全面檢討,包括檢視「學生能力」指標,以及學生在不同教學語言安排下的學習成效等,務求於第三周期完結時可按檢視結果,適時優化相關政策,與時並進。



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