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繼續就防疫規例嚴厲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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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過去數天就違反防疫規例者嚴厲執法,昨日(六月十四日)除在各區加強巡查外,亦在灣仔區及旺角區向卡拉OK場所採取特別行動。食環署今日(六月十五日)再次提醒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負責人切勿鬆懈,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規定及指示,執法行動在長假期後會繼續進行,並會擴展至其他地區及其他類別的處所。

  食環署昨日(六月十四日)在各區加強巡查,同時亦曾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合共巡查了542間餐飲處所包括酒吧/酒館及225間其他處所。這包括灣仔區及旺角區合共五間卡拉OK場所,當中旺角區一間卡拉OK場所負責人因未有確保所有顧客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違反《規例》下就表列處所發出的指示。食環署已向該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有關處所亦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關閉處所14天。食環署亦向一名涉嫌違反《規例》下就餐飲業務發出的指示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涉及餐桌之間的距離或分隔。該餐飲處所因為未有採取相關的規定或限制,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下午六時正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須安排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七天。

  若餐飲業務負責人或表列處所管理人違反《規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發言人特別強調,身處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的人士亦須遵從適用於他們的有關要求,違反有關規定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有關人士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有關要求亦包括惠顧酒吧/酒館,卡拉OK場所或夜店/夜總會的顧客必須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

  顧客在餐飲處所內違反同坐一桌人數上限的規定,可因第599G章而被定額罰款5,000元;顧客在非餐桌範圍飲食或於非飲食時而沒有佩戴口罩,可因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被定額罰款5,000元。

  食環署仍會繼續加強巡查各類處所,並會檢查員工和顧客的接種疫苗記錄,以及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涵蓋包括酒吧/酒館,卡拉OK場所及夜店/夜總會,對違例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的風險,發言人強烈呼籲各處所負責人、員工及市民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切勿罔顧法紀,以身試法。



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