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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選票詳情延至七月十五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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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根據《選票上關於候選人的詳情(立法會及區議會)規例》(第541M章)(《規例》),立法會地方選區候選人、立法會功能界別候選人和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可以申請在選票上印上若干已登記的詳情,以方便選民辨認候選人。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已於本年五月三十一日刊憲生效。根據修訂後的《規例》,二○二一年度登記周期的截止日期已由本年四月十五日延長至七月十五日。任何團體或人士可在七月十五日或之前,向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申請登記或修改已登記的詳情。有關指明詳情經選管會批准後,便可在於本年十二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的地方選區或功能界別選舉中使用。
 
  於原定截止日期(即四月十五日)或之前提交的申請已被處理,獲批准的指明詳情已根據《規例》載入登記冊內,公眾可於選管會的網站(www.eac.hk)查閱有關資料。相關團體和人士無須就已獲批准並載入登記冊內的指明詳情再次提交申請。
 
  選管會發言人今日(六月十五日)說:「雖然申請可以隨時提出,但只有在法定截止日期七月十五日或之前提出的申請,才會在二○二一年登記周期內處理。在七月十五日後提出的申請,只會在二○二二年的登記周期內處理。」
 
  申請表格可於選舉事務處及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亦可從選管會的網站下載。
 
  選管會將根據《規例》所載的準則及程序,仔細審批所有申請。獲批准的申請詳情會在憲報公布,並放置在選舉事務處,於辦公時間內供市民查閱。公眾亦可於選管會的網站瀏覽有關資料。
 
  如就申請程序有任何查詢,請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
 
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