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食環署繼續就防疫規例嚴厲執法及參與跨部門聯合行動
************************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過去數天就違反防疫規例者嚴厲執法。除了在各區加強巡查外,亦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涵蓋地區包括旺⻆區、油尖區、中西區及灣仔區,而處所類別包括酒吧/酒館、卡拉OK場所等。有關執法行動在長假期後會繼續進行,並會擴展至其他地區及其他類別的處所。食環署今日(六月十四日)再次提醒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負責人切勿鬆懈,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規定及指示。

  過去三天(六月十一日至十三日)的聯合行動共巡查了43間餐飲處所包括酒吧/酒館,另外食環署亦巡查了1 657間餐飲處所包括酒吧/酒館及292間其他處所。食環署共向七名涉嫌違反《規例》的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當中五宗涉及餐飲處所(一宗為B類、兩宗為C類及兩宗為D類)在指明時段後仍然提供堂食,其餘兩宗則涉及B類餐飲處所多於四人同坐一桌及佩戴口罩的規定。有關餐飲處所因為未有採取相關的規定或限制,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下午六時正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須安排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三天(一宗)及七天(六宗)。此外,食環署亦向涉嫌於食肆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的人士共發出2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在聯合行動中,警方也有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若餐飲業務負責人或表列處所管理人違反《規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顧客在餐飲處所內違反同坐一桌人數上限的規定,可因第599G章而被定額罰款5,000元;顧客在非餐桌範圍飲食或於非飲食時而沒有佩戴口罩,可因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被定額罰款5,000元。

  食環署發言人強調,署方仍會繼續加強巡查各類處所,並會檢查員工和顧客的接種疫苗記錄,以及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涵蓋包括酒吧/酒館,卡拉OK場所及夜店/夜總會,對違例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的風險,發言人強烈呼籲各處所負責人、員工及市民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切勿罔顧法紀,以身試法。
 
2021年6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2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