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疫苗接種紀錄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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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麥美娟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表示,他們已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以期當香港與內地恢復全面通關時在無須接受強制檢疫下往返兩地。然而,由於兩地人民接種疫苗的種類和所持作為憑證的疫苗接種紀錄均有不同,該等市民憂慮在兩地疫苗接種紀錄欠缺互認機制下,兩地人民難以恢復正常往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與內地相關部門商討訂立兩地疫苗接種紀錄互認機制,為兩地恢復全面通關做好準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與內地相關部門商討恢復全面通關的條件(例如,獲承認疫苗的種類,以及入境人士會否被要求接受抗體檢測),令市民有清晰目標,以增加他們接種疫苗的誘因;及
 
(三)會否在電子針卡加入新功能,容許加入非本地接種疫苗的紀錄,方便針卡持有人證明已完成接種疫苗?
 
答覆:
 
主席:
 
  就麥美娟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我的綜合回覆如下: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與內地當局及澳門特區政府就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緊密溝通和聯繫,並共同積極研究在三地疫情受控並且不增加各自公共衞生風險的情況下,逐步有序恢復三地居民的正常跨境往來。
 
  現時,曾逗留於內地及澳門的抵港人士,如非循回港易計劃回港(不論經機場或陸路口岸抵港)而未完成接種疫苗,須接受家居強制檢疫14天,並於抵港後接受五次強制檢測。至於已完成接種疫苗人士,家居強制檢疫縮減至七天,其後進行七天自行監察,他們並須於抵港後接受三次強制檢測。
 
  完成接種疫苗人士是指在抵港當天的14天前已按指引完成接種所需疫苗劑量的人士。如果來港人士在香港以外接種疫苗,除了香港本身已經認可使用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外,亦會接受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緊急使用清單或資格預審疫苗清單上的疫苗,及經世衞指明的嚴格監管機構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使用的疫苗。政府已將相關疫苗名單上載至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供參考,並不時作更新。
 
  就在香港以外地方完成接種上述名單上疫苗的人士,現時他們可以出示當地相關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並透過填寫申報表格,以符合疫苗氣泡下的要求。我們正在研究如何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使用非本地接種紀錄。



2021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