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生物科技及醫療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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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廖長江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指出,隨着生命科學研究不斷突破和人口老化對醫療系統構成的壓力日增,加上遇上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挑戰,全球各地越來越注重生物科技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的9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生物技術產業,而該文件亦表明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此外,香港具有發展生物科技的紮實基礎。現時,香港擁有超過250家從事生物科技產業的公司,各大專院校亦參與多項前瞻性的生物醫學研究。此外,香港具有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融資渠道。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自二○一八年起允許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企業在主板上市集資,而香港現已成為亞洲第一、全球第二大的生物科技集資中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作為戰略性產業的生物技術產業難以單靠市場自行發展,政府會否參考瑞士及新加坡的豐富經驗,制訂生物技術產業的發展藍圖;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二)鑑於政府在香港科學園建立了專注醫療科技的Health@InnoHK科技創新平台,以吸引國際頂尖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設立研發實驗室進行科研合作,政府至今分別接獲及批准了多少份進駐申請,以及申請人成功進駐該平台的情況;有否出現撤回申請或申請獲批准後不進駐平台的個案;如有,數目及原因為何;
 
(三)鑑於據悉內地當局禁止生物樣本及醫療數據出入境,政府會否與廣東省及澳門的政府探討在相關政策(包括知識產權)方面拆牆鬆綁,以促進大灣區生物技術產業的發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內地政府於去年十一月印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指出要在二○三五年建立完善的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協調機制,政府有何政策及措施配合有關工作?

答覆:

主席:

  醫療科技是香港創科其中一個優勢領域,政府一直循多方面推動相關的科研發展。香港擁有深厚的生物科技科研基礎,及逐漸完善的生態系統。現時,香港為亞洲第一、全球第二大的生物科技集資中心,更是全球首地,臨床測試數據同時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和歐洲藥物監管局等國際權威藥物管理單位認可作藥物註冊用途。
 
  就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食物及衞生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我現回覆如下:
 
(一)為進一步促進生物技術研發及產業發展,政府近年從基建、科研資金、融資及人才多方面推行以下主要措施:
 
  基建方面,濕實驗室是生物醫藥研究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設施。現時,香港科學園(科學園)濕實驗室可出租樓面面積為59 000平方米,並會在今年年底6W大樓濕實驗室改建工程完成後增至約68 000平方米。科學園第二階段擴建計劃第一批次工程亦會提供額外約10 000平方米濕實驗室樓面面積。另一方面,科學園已於二○二○年十二月開始營運的生物樣本庫和生物醫學信息平台,分別提供作收集、處理、儲存和共享生物樣本的服務,以及雲端生物醫學數據儲存和沙盒運算分析服務。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亦正規劃醫療器械測試、藥物測試及動物研究等實驗室研究設施,以及於今年內擴建設有生命科學儀器的生物醫藥科技支援中心,令其總面積增加七成至約2 040平方米。此外,本港創科旗艦項目InnoHK創新香港研發平台的首兩個研發平台,其中一個便是專注於醫療科技,目的是善用本地大學在醫療科技的研發實力,將香港發展成為國際醫療科研合作中心。中長期而言,政府正全力發展位於落馬洲河套地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創科園),預期首八座樓宇會在二○二四至二○二七年間分階段落成;創科園的其中一個優先發展領域便是醫療科技。
 
  科研資金方面,科技園公司的生物醫藥科技培育計劃為生物醫藥培育公司提供最多400萬元資助;而有鑑於從事生物科技研究涉及較複雜的法規程序,培育計劃亦會為培育公司提供最高200萬元的特定資助,用作認證或新藥研究申請等用途。截至二○二一年四月底,計劃共支援41間企業,科技園公司已審批津貼資助超過5,500萬元。另一方面,創新及科技基金多年來已資助逾630個生物科技項目,其中包括多個全球首創的科技,如迷你人造心臟、內置馬達的微創手術機械人、無創產前診斷技術等。部分項目的研發成果更成功商品化,相關初創企業甚至發展成為獨角獸,為世界的科研領域作出重大貢獻。
            
  融資方面,香港已在二○一八年四月底實施了新上市制度,便利未有收入或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港上市。至今已有31間未有收入或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循新制度在港上市。科技園公司的科技企業投資基金亦有投資在從事藥物導入、幹細胞技術,以及癌症治療研發等生物醫藥技術的初創企業。
 
  人才方面,香港擁有不少世界級生物醫藥研發專家,在各自的專業領域屢獲海內外的科學大獎,研發亦被世界多國採用。香港的16間國家重點實驗室中,便有九間是從事與生物科技相關的研究。此外,創新科技署於二○一八年六月推出了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快速處理輸入科技人才的申請。截至二○二一年四月底,計劃已批出558個配額,當中58個與生物科技相關;而旨在資助機構及公司聘用研究人才進行研發工作的研究人才庫同期亦批出超過1 400個與生物科技相關的研究人才資助申請。
 
(二)InnoHK創新香港研發平台推出後獲得熱烈的回應,共收到超過60份來自多家世界知名院校和科研機構提交的建議書,並有27宗申請獲批,其中有15間專於生物醫療科技的研發中心。首批20間研發中心已完成實驗室裝修工程,並已陸續啓動,預計其餘七間亦會於今年稍後陸續啓動。我們會繼續密切留意有關進度。
 
(三)國家於今年三月公布的《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的九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生物技術產業,並同時提出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便利創新要素跨境流動;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與內地優勢互補和協同發展。

  政府會繼續推動包括科研物資在內的創新要素有效流通。中央政府在二○一九年十一月已公布兩項便利措施,即(i)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的限制,讓香港的大學和科研機構在內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如獲國家科學技術部(科技部)確認符合特定條件,可列為試點單位,獨立申請人類遺傳資源出境來港以進行研究,至今已有三所由香港的大學在內地設立的分支機構獲科技部確認符合特定條件,被列為試點單位;以及(ii)對進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實行通關便利,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下,簡化審批程序,便利香港的大學和科研機構在內地進行動物實驗。

  在知識產權政策方面,知識產權保護屬地域性,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會按本身的知識產權制度及法例處理知識產權註冊申請。內地是香港科研產出的重要市場,政府一直與內地相關部門探討便利措施,為兩地(特別是在大灣區內)的企業和科研機構在申請知識產權註冊時提供便利,例如香港的原授專利制度容許專利申請人以處於內地的國際寄存主管當局或相等機構寄存的微生物樣本作出申請,而無須將樣本運送至香港。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業界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生物技術產業遇到的障礙,並與內地相關部門探索進一步的便利措施,促進相關產業在大灣區的發展。

(四)政府一直與內地有關當局保持緊密聯繫及商討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為試點,落實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指定醫療機構經廣東省審批後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本港上市的藥物,以及使用臨床急需、本港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的醫療儀器的政策(港澳藥械通)。最新的工作包括成立協作平台及議定可在大灣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的藥物和醫療儀器目錄等。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藥監局)已展開港澳藥械通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使用有關藥品和醫療儀器的試點工作,試點期至今年七月三十一日。首批通過「港澳藥械通」政策引入的藥物和醫療儀器已在今年四月運抵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以投入臨床使用。

  政府會繼續與廣東省藥監局商討盡快擴大有關的藥物和醫療儀器目錄,並且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的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後,再逐步將有關安排擴展至其他大灣區城市符合要求的指定醫療機構,為在大灣區工作及生活的香港人提供更多醫療便利,促進大灣區醫藥產業的互利互通和深度融合,以及推動建立完善的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協調機制。



2021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