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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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六月八日)宣布委任潘敏琦法官、林雲浩法官和周家明法官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所有任命均於二○二一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獲委任的法官簡歷如下:
 
潘敏琦法官

  潘敏琦法官於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及一九九○年分別在英國牛津大學及香港大學取得文學士(法理學)學位及法學碩士學位,並於二○○○年取得英國牛津大學文學碩士學位。一九八六年完成英國倫敦法律學院大律師公會期終試。一九八六年及一九八七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她於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四年期間私人執業。一九九四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一九九八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並於二○○九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林雲浩法官

  林雲浩法官於一九六八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一年在英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取得文學士學位(法律榮譽學位試)、一九九二年在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取得法學碩士(亞洲法及比較法)學位、一九九三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他於一九九三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二○○八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一九九四年至二○一二年期間私人執業。二○一三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及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
 
周家明法官
 
  周家明法官於一九六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六年及一九八七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八七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五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獲訟辯人及律師的資格。他於二○○四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一九八八年至二○一四年期間私人執業。二○一○年至二○一四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二○一四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2021年6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