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刊憲
*****************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規例》)今日(六月四日)在憲報刊登。《規例》旨在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實施安排,保障健全的電訊服務及通訊網絡的安全,防止和協助偵查涉及使用電話儲值卡的罪案。《規例》將於今年九月一日生效。

  在《規例》下,電訊商須於第一階段,即二○二一年九月一日開始的約180日內,建立用作實名登記的基建設施和終端系統。

  第二階段會於二○二二年三月一日開始,由當日起所有在市面售賣的新儲值卡及當日起生效的新上台月費服務,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現有儲值卡用戶須於第二階段360日的寬限期內,即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現有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無須向電訊商再登記,除非他們「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才需按《規例》登記。有關《規例》的詳情可瀏覽網頁(www.cedb.gov.hk/ccib/tc/legco-business/document/SIM%20Regulation.pdf)。

  政府將於六月九日向立法會提交《規例》,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2021年6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