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小一學位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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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恒鑌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現行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小一學位分兩個階段分配。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向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申請其子女入讀小一,然後學校會根據教育局所訂準則分配學位。申請不成功和沒有申請的家長可在「統一派位」階段向教育局填交「選擇學校表格」(「表格」),然後教育局會根據校網、家長選擇及隨機號碼分配小一學位。不想其子女入讀在統一派位階段下獲派學校的家長可向其心儀學校「叩門」。據悉,有不少較受歡迎學校就叩門申請設有「1-1-1」篩選條件,優先考慮曾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申請入讀該校,並在「表格」甲及乙部均以該校為第一志願的申請人(家長向該校提交已蓋印的「表格」的家長存根(家長存根)以茲證明)。有家長反映,本年一月部分地區(例如深水埗)的統一派位中心因應疫情嚴峻作出特別安排,只設置收集箱收集「表格」,而沒有像以往般於家長存根上蓋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有家長擔心他們向心儀學校叩門時,該等學校會不接納沒有蓋印的家長存根,教育局會否在本年六月公布統一派位階段派位結果前,(i)向小一入學統籌辦法涵蓋的學校發出通函,要求學校在考慮小一叩門申請時,接納沒有蓋印的家長存根,或(ii)安排為沒有蓋印的家長存根補蓋印章;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有家長反映,教育局因疫情關係而以郵寄方式向填寫「表格」時出錯的家長發出新「表格」,但沒有收回舊「表格」,他們擔心有家長使用兩份「表格」以增加其叩門的成功機會,教育局有何措施在不額外增加學校行政工作的前提下,確保所有家長在叩門時有公平機會;及

(三)鑑於有不少家長批評現行小一派位制度存在不公平之處,而向心儀學校叩門亦令不少家長及學童疲於奔命,教育局會否就現行小一學位派位制度作出檢討及改善;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兩個階段。有關的派位機制主要是基於家長的選校意願及學位供求,並以公開及公平的原則統一管理全港所有官立及資助小學收錄小一學生事宜,整個過程行之有效、透明並有序。每年六月初公布小一派位結果後,部分家長基於不同原因(例如搬遷、尋求屬意學校等),會向其他學校直接申請入讀(俗稱「叩門」)。學校會按其校本情況(例如是否有學位空缺)自行決定是否取錄有關學生。

  就陳恒鑌議員的提問,本局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已參加小一入學統籌辦法而未獲得自行分配學位兒童的家長,須填妥「選擇學校表格」以參加統一派位。一般情況下,在統一派位階段的遞交表格日子,申請派位的家長須前往指定的統一派位中心辦理選校手續。統一派位中心的職員在確認表格填妥無誤後,會保留表格的「教育局存根」,並請家長保留已蓋印的「家長存根」。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發展,今年有個別統一派位中心需要改以收集箱形式收集選校表格,以遵從防疫措施安排及避免人群聚集。在這特別安排下,家長只須將表格的「教育局存根」及「代辦選校手續」授權書(如適用)放進統一派位中心的收集箱內,並保留「家長存根」,便已經辦妥有關手續。我們已經在相關統一派位中心貼出告示,清楚告知家長有關特別安排。

  「選擇學校表格」屬教育局在統一派位階段使用,統一派位完結後,該表格沒有其他用途,亦並非教育局訂明家長在向「叩門」學校申請入學時所需攜備的文件。事實上,家長直接向屬意的學校提出申請時,學校對家長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選校志願有所要求,即自行收生、統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內的甲部及乙部均以該校為首選,並要求家長出示「選擇學校表格」,純粹屬個別學校自行訂定的安排。今年因應疫情而在遞交「選擇學校表格」時有特別安排,故有少部分家長的表格存根可能未有蓋印。因此,我們已經提醒學界不應要求家長在叩門時提供已蓋印的「家長存根」作為參考。如家長仍遇到困難,可與教育局學位分配組聯絡(電話:2832 7700)。

(三)現行的小一派位機制是教育統籌委員會經廣泛諮詢公眾後所建議,由二○○二/○三學年小一入學開始實施。整體來說,現行的機制已力求平衡各持份者的意願,並為公眾普遍接受。教育局現時並無計劃就小一學位分配機制作出全面檢討。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施行,並樂意聽取任何可行實質的改善方案,在有需要時會就運作細節作出改善。



2021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