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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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六月一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昨天我已聯同相關局長主持有關防疫抗疫的記者招待會,今早我主要是表達感謝,很感謝很多團體、企業在很短時間內響應特區政府「全城起動」的運動,在昨天下午或晚上均發表了聲明。我今早看彙編,感覺到大部分公營機構皆跟從政府的做法,為其已接種疫苗的員工提供有薪「疫苗假期」,這是值得肯定的;亦有其他商業機構表示會這樣做。我亦留意到有個別機構或企業提出了一些獎賞計劃。時間尚早,由昨天到現在只是半天,希望在未來的日子能夠看到真的可以做到「全城起動」。最終這次我們依靠的是香港市民,因為要接受疫苗接種的是香港市民,整場抗疫工作都是為了保護香港市民。到了這一刻,我們要靠香港市民願意釋除他們對於接種疫苗的疑慮,不要再猶豫,盡快在未來三個月接種疫苗。我相信到了秋天,特別是新學年開始時,學生可以恢復上課,我們亦不須要再有大量的社交距離措施,讓香港社會能夠早日恢復常態,這是我們是次工作的目標。多謝大家。
 
記者:林太,你好。首先想問問昨日公布了關於已接種疫苗的「疫苗氣泡」相應會有新的措施,即在第五波下,未注射疫苗的市民可能不能進入某些場所。這個措施有沒有具體落實的時間表?昨日曾說這是用來應對第五波疫情,如果疫情沒有巨大轉變的話,會否落實?另外,適用的場所範圍是如何界定?因為昨日也說到食肆等,其實都離不開市民日常出入的場所,這樣界定是否適合?另外,有說這是懲罰未接種的市民,你怎樣看這個說法?謝謝。
 
行政長官:多謝你這個提問,讓我有機會作出澄清,因為我留意到有些報章的標題都是說我們懲罰市民。我們並不是懲罰市民,如果大家記得我在四月十二日公布的抗疫新路向,提出希望在以後的抗疫工作可以避免要「一刀切」——可以避免令商業活動,或令學校面授課堂「時開時關」——因為這帶來很大的困擾,特別在學校裏對於學生的精神健康、成長,都有很大的影響,所以全城、大家需要努力去避免這一種「一刀切」、「時關時開」的情況出現,這是抗疫新路向。昨日只是預告給大家知道,如果經過了「全城起動」,希望大家努力之下能夠大幅提升疫苗接種率,但還是不成功,但又不幸地,不知道甚麼原因我們又受到新一波或稱為第五波的疫情來襲,那時候大家就要把兩件事放在一起——我們一方面不希望「一刀切」,因為有不少市民其實已接種了疫苗,他們自身有保護,如果在學校的環境裏亦有足夠疫苗接種的比率、有一定的保護,屆時可能為了令到這學校能繼續面授課堂,就需要作出取捨,即已接種疫苗的老師、學生就可以參與面授課堂,其他學生就可能需要繼續在網上學習。這個相對於過去很長時間百分之一百的學生都要在網上上課,是保障了很願意亦配合抗疫工作、接受疫苗接種的老師、工友和同學,可以返回學校進行相對比較正常的教學活動。這個不可以視之為懲罰,或者嚇市民一定要接種疫苗。當然正如我昨日回應一位記者的提問,所有這種做法都有豁免,即是說如果某一位人士是因為健康理由不能夠接種,我們不可以強迫他去接種疫苗,但就要做定期病毒檢測,或者現在已經研發的快速病毒檢測這類措施,來保障該機構或處所進行正常的活動。這是我們昨日提出一種可能出現的情境。
 
  你問到時間表和適用處所,現時全部均未有細節,因為最好是無需採用,不用出現這個情況。如果整個香港社會能夠在未來三個月,即是八月底之前達致比較理想的接種率,令整個社會建立了防疫屏障,我們即使真的又不幸地有第五波疫情,高的接種率可能已經給我們有足夠的信心有疫苗屏障,這樣就不需採取剛才提及的措施。
 
記者:林太,你好。三天之後就是六月四日,對於「結束一黨專政」這口號,你早前曾經說是「強人所難」。翻閱資料,在二○一八年四月,我引述《大公報》當時的說法,時任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回應《大公報》記者提問時明確指出「一黨專政」的說法是一個偽命題,他說國家是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及政治協商制度。你當年翌日有引述其說法。我想問王志民前主任這說法是否依然成立,抑或你是「覺今是而昨非」?第二,國安法有提及……
 
行政長官:對不起,我聽不到你引述我當年說甚麼?
 
記者:你翌日有引述其說法,即是你說由他解釋「一黨專政」的問題。
 
行政長官:即是我沒有說法?要說清楚,你問問題要說清楚我當時有沒有說,因為我現在沒有記錄在手。
 
記者:我拿了transcript出來,你在transcript的說法是「究竟講『一黨專政』是否對?王主任已經講了,憲法裏都沒有這個講法。至於喊這些口號會有甚麼後果,我亦很難現在在此具體或保證地回答」,這是你當時transcript的說法,這是我的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國安法提及你須要每年就國家安全履行職責的情況提交年度報告,這份報告到底交了沒有?會否公開部分或全部報告?謝謝。
 
行政長官:好,兩個問題。今天是六月一日,計及今天,再過30天,我們就進入實施如此重要的全國性法律──《香港國安法》──一周年。我相信接近六月底時,無論執法部門、律政部門或我本人均會回顧過去一年的做法而有一些說法,但今天未是時候談。在國安法的要求下,行政長官要做報告,但你留意,國安法的條文亦規定國安委員會所有事項都不會公開,因此我向中央提交的有關貫徹執行《香港國安法》的工作報告亦不會公開,因為我們任何執行工作都經過國家安全委員會,所以受到不能公開的條文所限制。
 
  為甚麼我要如此具體問你引述我甚麼說話呢?因為過去兩、三年,香港事實上是發生了很多事,去年二○二○年六月三十日訂定實施的國安法對香港帶來很大影響,亦保障了「一國兩制」的實施,我們不能視如此重要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是沒有產生任何變化,它當然會產生一定的變化,亦要求特區各個機關,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以及各個團體,包括傳媒、社會團體、學校、大學,都要履行國家安全法。這是環境的改變,這必須要澄清。
 
  至於你具體地問某一口號在香港是否屬違法,為甚麼我一直說這是強人所難?因為口號表達的含意,我們需要考慮究竟是在甚麼情況下說這句說話、這句說話有否引伸到可能會違反現行法律內的一些條文,當然亦要有執法機關搜證,然後交由律政司依據法律條文研究是否提出起訴;如果提出起訴,最終當然是由法庭作決定。這一直都是我的立場。既然你問及,今天亦可以展開來說說,究竟我們如何看待香港特區與中央的關係,特別在國家安全的議題。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這一點沒有人可以提出異議,亦是《基本法》的第一條。《基本法》第十二條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但亦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我們有責任履行《基本法》,亦有責任履行憲法內適用於香港的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寫得很清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憲法的第一條。我剛才已說過,香港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並不存在我們可以做違反憲法的事情,但當然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之下,香港保留了自己的資本主義制度;中央亦說過既要維護社會主義制度,亦要維護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這就是事物的本質,國安法的出現令這事物的本質更加清晰。國安法第六條說明大家都要維護國家安全,大家都要視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為我們的共同義務,包括全國人民、香港同胞。國安法內亦有適用的條文,第二十二條列明四類違反國安罪行的其中一類是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使用非法手段顛覆政權──包括中央政權和特區政權──均屬犯罪。這些相關法律將會成為我們日後如要啓動就某些行為、活動、口號是否違反法律作出一個看法的基礎,當然要有搜證、有看法,再交由法律檢控部門作出決定。一件如此複雜的事,難以由行政長官在此回答大家「是」或「否」。我知道越接近這日子,大家看到甚麼官員也會問及這題目,所以今日希望說清楚一些,大家亦要一起尊重國家憲法和維護國家安全,履行我們由去年六月三十日至今被賦予的保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6月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