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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演辭(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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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以下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上的演辭全文(中文譯本):

律政司司長、大律師公會主席、律師會會長、各位法官同僚、各位來賓:

  我懷着萬分欣悅的心情,代表我的法官同僚熱烈歡迎各位出席這個一年一度的典禮,在此正式委任周嘉俊先生、羅敏聰先生、聶心平先生和林穎茜女士為資深大律師。諸位新任資深大律師的專業範疇涵蓋香港法律執業在民事和刑事方面的關鍵領域,他們將會為資深大律師行列進一步增添動力。

  我們向幾位新晉資深大律師致以衷心和熱烈的祝賀。你們經過千錘百煉而獲得委任,可謂當之無愧,眾望所歸。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不但標誌着你們大律師專業生涯重要階段的終點,而更重要的是,這亦代表你們跨過門檻,成為大律師當中的領導者。這個新階段,不僅對你們自身和客戶至為重要,亦是對大律師界,這一個廣受社會認同的專業,以至整個社會而言有着重大和深長的意義。我深信你們在專業上會繼續精益求精,迎接這新階段所帶來的挑戰和機遇。

  今天不僅是你們歡欣慶賀的盛事,也是你們的摯愛、家人、同儕和好友喜悅萬分的日子。我看見你們身邊的人──你們的伴侶、子女、父母、家人、同事和好友全都喜氣洋洋,盡展歡顔。我確信他們絕對有理由為你們的成就感到自豪和高興。誠然,你們獲得委任,正好答謝他們多年來對你們關懷備至,愛護有加,適時鼓勵,慷慨相助,事事包容。今天他們恰好置身典禮之中見證這非凡時刻,與你們同享晉身資深大律師之列的歡欣與喜悅。

  委任資深大律師是法例賦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酌情決定權。資深大律師這個普通法之下的制度固然源遠流長,根植於數百載的傳統;然而資深大律師亦是現今香港社會由法例清楚訂明的實質級別。委任權一如諸般公法權力,其行使必須是出於維護和推廣公眾利益的目的。事實上,凸顯資深大律師頭銜之獨特身分和責任的,正是公眾利益。資深大律師肩負的責任,前人早有闡述,當中包括樹立並維持專業操守和才能的最高標準,繼承大律師專業的優良傳統,致力維護我們社會基石所在的法治精神,扶掖見習大律師及青年大律師並以身作則,對業內事務作出貢獻,以及在有機會時參與公共事務。

  故此,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資深大律師時,所屬意的人選不但已在其專業領域學識淵深、聲望卓著;其品格、素質、能力和潛質,亦彰示他們是能夠擔負我剛才所說有關公益服務的責任的適當人選。因此,資深大律師的身分既是成就斐然的象徵,亦蘊含身負重任的意味。這份殊榮標誌着司法機構及法律業界公開認同獲委任人士迄今的成就、造詣、經驗和專業知識。而身負重任意味着社會大眾信賴和期望獲委任人士會善用經驗,發揮所長,盡忠履行委以的重任,藉此為公益服務。

  在剛才概述關於資深大律師的各項責任之中,首要的是樹立並維持專業操守和才能的最高標準。在我們的普通法制度裏,法庭在執行司法工作的過程十分倚重大律師的協助。資深大律師是同業後輩的楷模。在法庭訟辯時,資深大律師必須在誠信操守、能力及尊重法律方面樹立榜樣。法官有權期望資深大律師在法庭提供高水平的協助,而期望有關協助穩妥可靠,亦屬理所當然。同樣道理,其副手大律師、發出指示的律師、外行當事人及社會大眾皆指望資深大律師在才幹能力、訟辯技巧和誠信操守方面都展現卓越水平。這具有多重作用,包括有助提振公眾對我們法律制度以至對法庭能妥善履行秉行公義的職能方面的信心。 

  第二項值得在今天特別提述的責任,就是資深大律師作為大律師界的領導者,應當對業界的事務有所貢獻,尤其是對後進(不論是否同屬其事務所的大律師)加以訓練和栽培,以及扶掖他們穩扎執業根基。此外,資深大律師亦應在有機會時參與公共事務。正因為他們的專業和經驗,加上更為重要的,就是他們所具備的品格、素質和能力,資深大律師不但是大律師界的珍貴成員,也是我們社會的瑰寶。在香港這個高度發展且事務繁雜的社會裏,有不少公共職能和任務需要資深大律師出一分力。因此,資深大律師必須懷有貢獻社會的心志,並願意在法律事業和個人方面作出犧牲以承擔公職,服務社會大眾。其中──我希望這樣說不是言之過早──社會大眾都殷切期待有志的資深大律師們能加入法官行列。

  在香港,法官嚴格依據法律執行司法工作,秉持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法庭獨立行使司法權力,不受任何干預。純粹基於不同意法庭判決而對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一再提出不必要的質疑,不論質疑是來自香港或外地,也會令法治受損,亦不利於維持公眾對香港法庭的信心。資深大律師作為大律師界的領袖,從親身經驗體會到即使在最為棘手和最具爭議性的案件,法庭實際上如何運作;因此,資深大律師有責任在有機會時為司法機構發聲,不但是為了捍衞司法獨立,亦是為着維護司法機構作為獨立司法機關在香港以至國際間的聲譽。這乃合乎公眾利益,同時能造福香港。

  今天獲委任的四位資深大律師,刑事民事的執業範圍各佔一半,兩位擅長民事法,兩位則專注於刑事法。而兩位刑事法的執業大律師,周先生是私人執業,專長處理刑事審訊案件;林女士則擔任副刑事檢控專員,時常於各級上訴法庭訟辯。對於這兩位刑事大律師,經常審理由他們代訟的案件的法官均讚譽有加。至於兩位專於民事法的新任資深大律師,都是大律師之中的精英份子,在各自的專長領域涉獵甚廣,而且成就斐然。羅先生的執業範圍為一般民事法及商業法,尤以跨境糾紛、公司法及其他一般民事案件為主。聶先生的執業範圍主要為證券及監管法、銀行法、商業法、公司法及保險法訴訟。關於他們的執業生涯,各位在接着的演辭自然會得知更多。一言蔽之,歡迎他們加入資深大律師行列,我亦對他們獲委任感到欣喜。

  容我一再勉勵諸位新任資深大律師;一眾法官、法律業界和社會大眾都對你們寄予厚望,我深信你們定必會無懼考驗,迎接挑戰。我謹在此再次祝賀你們、你們的家人、同事和朋友。對於你們各位、全體法官以及香港的社會大眾,今天是別具意義的日子。
 
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0時5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資深大律師委任儀式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終審法院舉行。圖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中)與新獲委任的資深大律師周嘉俊(左二)、羅敏聰(右二)、聶心平(左一)和林穎茜(右一)合照。
資深大律師委任儀式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終審法院舉行。圖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右四)、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左四)、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資深大律師(右一)和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左一)與新獲委任的資深大律師周嘉俊(左三)、羅敏聰(右三)、聶心平(左二)和林穎茜(右二)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