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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外籍家庭傭工盡快進行強制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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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再次提醒外籍家庭傭工(外傭)須遵從強制檢測公告,於五月三十日(星期日)或之前接受第二次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根據政府早前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所有在港工作的外傭須於五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日期間接受第二次強制檢測。一如上一輪強制檢測,已接種兩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滿14天的外傭可獲豁免接受檢測。我們提醒尚未接受檢測的外傭,須盡快於各社區檢測中心及流動採樣站接受檢測。我們亦呼籲所有外傭盡快接種疫苗,以保障自身、僱主家庭及他人的健康。」
 
  政府會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政府提醒外傭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以便執法人員查核。至於獲得豁免的外傭,可下載電子疫苗紀錄或將疫苗紀錄的列印文本存在手提電話中,又或攜帶疫苗紀錄的列印文本或副本,以便向執法人員證明豁免資格。

  政府感謝外傭和僱主對防疫抗疫措施的理解和合作。
 
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