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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新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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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宣布委任王沛詩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主席,任命由二○二一年六月一日開始,為期兩年。
       
  上述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監警會條例》)(第604章)第5條作出。
 
  王沛詩是擁有豐富公職經驗的執業大律師。她是現任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並在多個委員會擔任委員。王沛詩亦曾在二○○五年至二○一○年擔任監警會委員,協助監警會在二○○九年六月順利過渡成為獨立法定機構。王沛詩將接替任期於五月三十一日屆滿的現任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博士。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梁定邦博士自二○一八年六月起擔任監警會主席。在梁博士的領導下,監警會經歷了社會在二○一九年至二○二○年的最艱難時期,克服不同挑戰,貫徹履行監警會在《監警會條例》下的法定職能,為現時的投訴警察制度作出大量工作和貢獻,我對此深表感謝。我深信在新主席王沛詩的領導下,監警會會繼續積極發揮其獨立的法定監察職能,進一步鞏固投訴警察制度的功效和信心。」
 
  李家超表示,政府會繼續全力支持監警會履行其法定監察職能,確保市民的投訴獲得公平公正處理。   
 
  監警會根據《監警會條例》成立,該會為獨立法定組織,負責監察和覆檢投訴警隊成員個案的調查工作。《監警會條例》對監警會的職能和權力,以及兩層投訴警察制度賦予法定基礎。警方亦必須根據條例履行其法定責任,遵從監警會提出的要求。監警會現時有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及20名非官方成員。
 
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