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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留意「疫苗氣泡」下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相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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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早前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下的指明及指示刊憲,維持以「疫苗氣泡」為基礎,讓餐飲處所繼續以一種或多種模式運作。政府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一日)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相關指示列明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在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後十四天,可獲視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

  政府發言人表示,就「疫苗氣泡」下餐飲處所各項放寬社交距離措施而言,一般人士接種兩劑新冠疫苗後十四天會被視為完成疫苗接種;而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在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後十四天,便可獲視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其紙本及電子疫苗接種紀錄亦會有特別安排反映有關情況。

  有見及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開發,供處所負責人核實顧客接種疫苗或檢測結果二維碼真偽的「驗證二維碼掃描器」亦已在Apple應用程式商店及華為應用程式商店推出更新版本,並將於稍後在Google的應用程式商店推出更新版本。為協助相關餐飲處所負責人使用「驗證二維碼掃描器」,掃描政府發出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及電子檢測紀錄上的二維碼,以確定紀錄的真確性,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將於稍後該署的「疫苗氣泡」專題網頁(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html)上載示範影片,供處所負責人參考。

  發言人另提醒,根據《規例》現行的指明及指示,餐飲處所負責人如確保涉及處所運作的所有員工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可選擇採用D類運作模式;如選擇採用B類運作模式,餐飲處所負責人亦可以員工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代替有關員工須以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每十四天進行一次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的要求。

  業界和公眾人士如欲了解「疫苗氣泡」下餐飲處所的運作模式及其他操作細節,除可瀏覽專題網頁外,亦可致電2868 0000查詢。食環署亦會因應《規例》的最新指示適時更新專題網頁,包括常用問答等資訊。

  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的風險,發言人強烈呼籲各處所負責人及員工切勿鬆懈,繼續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
 
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