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四月份消費物價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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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統計處(統計處)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公布二零二一年四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二零二一年四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一年前同月比較,上升0.7%,較二零二一年三月份的相應升幅(0.5%)為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0.3%,較二零二一年三月份(0.2%)稍高,主要是由於本地交通費用上升和汽油價格升幅擴大所致。

  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升幅為0.1%,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則為0.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的升幅為0.1%及0.2%。

  從細分指數分析,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1.5%、0.3%及0.4%,而二零二一年三月份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3%、0.2%及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份的按年變動率分別為0.8%、0.0%及0.2%,而二零二一年三月份的變動率則分別為0.7%、-0.2%及0.0%。

  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變動率分別為0.2%、0.1%及0.0%,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變動率分別為0.5%、0.3%及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止的三個月,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每月變動率分別為0.2%、0.1%及0.0%,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變動率則分別為0.2%、0.2%及0.1%。

  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電力、燃氣及水(上升23.5%)、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上升1.6%)、交通(上升1.5%)、外出用膳(上升0.8%)、衣履(上升0.7%)和雜項服務(上升0.3%)。

  另一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住屋(下跌0.6%)、煙酒(下跌0.3%)和雜項物品(下跌0.3%)。

  至於耐用物品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維持不變。

  以二零二一年首四個月合併計算,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0.9%,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變動率則分別為2.4%、0.2%及0.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變動率則分別為0.0%、0.4%、-0.3%及-0.2%。

  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止的三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0.5%,而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變動率為1.2%、0.2%及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變動率則分別為0.1%、0.6%、-0.1%及0.0%。

  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止的十二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維持不變,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則分別為-0.1%、0.0%及0.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變動率則分別為0.4%、0.8%、0.2%及0.2%。

評論

  政府發言人表示,四月份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率輕微上升至0.3%,主要反映港鐵提供較少車費折扣和巴士車費增加,令本地交通費用上升。與此同時,消費物價指數其他主要組成項目承受的價格壓力仍然非常溫和。

  展望將來,由於本地經濟仍然在低於生產容量的情況下運行,整體價格壓力在短期內應保持輕微。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

進一步資料

  表1列載二零二一年四月份的消費物價各類別指數及按年變動率。表2列載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率時間數列及在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後的相應變動率。參考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情況,可幫助辨析消費物價的最新趨勢。表3列載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在最近三個月內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的相應時間數列。圖1則顯示原來及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率,以及基本通脹率。

  更詳盡的消費物價指數數據(包括按年比較、按月比較、經季節性調整的數列及「按目的劃分的個人消費分類」的消費物價指數)備於月報中,用戶可以在統計處網站下載二零二一年四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月報》(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060001&scode=270)、詳盡的消費物價指數時間數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1&scode=270)、「按目的劃分的個人消費分類」類別的消費物價指數時間數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2&scode=270)及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後的消費物價指數時間數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3&scode=270)。

  現時的消費物價指數數列是根據「2014/15年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所得的開支模式而編製的。統計處已進行「2019/20年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搜集資料以更新現時的消費物價指數的開支權數。以二零一九至二零年為基期的消費物價指數新數列,將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底公布。經重訂基期後,自二零二零年十月起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率將以二零一九至二零年為基期的新數列計算,這與現時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為基期的數列計算的變動率或會有些不同。統計處將會繼續編製及發布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為基期的消費物價指數數列,直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的統計月份止。

  有關消費物價指數的查詢,可與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組聯絡,電話3903 7374或電郵cpi@censtatd.gov.hk



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