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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兩食肆非法排放廢水入雨水渠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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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元朗建業街的「十八座狗仔粉」及鳳琴街的「心意餐廳」因非法排放污水入公用雨水渠,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16,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去年十月進行重點打擊行動,突擊巡查元朗區內食肆排污情況,發現上述兩家食肆將污水非法排入公用雨水渠,污染附近明渠水道。環保署人員抽取污水樣本進行化驗,證實污水的油脂含量分別超出法定標準25倍及10倍,遂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向涉案食肆的營運公司提出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十分關注元朗明渠受區內非法排放污水污染情況,除污染下游海域的水質外,亦可能產生氣味影響明渠周邊居民。署方會不時巡查可疑污染源頭,打擊非法排污活動,以改善河道水質。

  發言人提醒所有食肆負責人,必須安裝及使用如隔油池等合適的污水處理設施去除廢水中的油脂,並定期清理及維持有效運作,切勿將污水經公用雨水渠排放入河道或海域,造成環境污染。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污水進入公用排水渠,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犯則最高可被處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