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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及警方打擊九華徑無牌燒烤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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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昨晚(五月十四日)與警方採取聯合突擊行動,在葵青區九華徑打擊涉及無牌經營食物業的燒烤場,及就餐飲業務處所《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規定及指示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行動中,食環署拘捕一人,就涉嫌在一個燒烤場內經營無牌食肆展開檢控程序,並檢取相關工具及共38公斤燒烤食品。本年一月至今,食環署人員向九華徑經營無牌食物業的燒烤場負責人共提出23宗檢控,包括13宗拘控。

  食環署早前在三月二十六日與警方的聯合突擊行動中,拘捕二人在九華徑兩個燒烤場內經營無牌食肆,其中一人同時違反《規例》中餐飲處所內不得有多於四人同坐一桌的規定。該名被告於本月十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因經營無牌食肆被判處罰款三萬元及監禁四星期,另就違反《規例》的規定則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四星期,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食環署發言人說:「本署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無牌食物業處所。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若餐飲業務負責人違反《規例》,一經定罪,最高亦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會繼續在全港各區餐飲處所加強巡查,並按需要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確保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市民嚴格遵從相關規例,亦會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食物處所傳播的風險。
 
 
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3時4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