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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食物援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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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泳舜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答覆:

問題:

  現時,八間非政府機構獲政府資助營辦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向合資格的人士及家庭提供不超過八個星期(有特別需要者可延長)的基本食物援助(下稱食援)。另外,現時有機構營辦非政府資助的食援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本年一月至今,受資助食援服務的獲批申請宗數、服務人次及獲批延長服務的申請宗數,以及該等數字與去年同期比較的變幅;有否估計該服務於本年八月恆常化後,每年最多可服務的人次及有關的行政費開支,以及營辦機構數目會否增加;

(二)是否知悉,現時營辦非資助食援服務的機構數目,以及它們去年服務的範圍、個案宗數及人次;會否向現時具規模的非資助食援服務提供資助,以增加服務點;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檢視現時受資助食援服務的成效及進行優化,包括仿效賽馬會逆境同行食物援助計劃提供彈性領取食物方式(例如速凍餐自助提取機和網上點餐)、明確列出現時計算申請人資產時會剔除自住物業的做法,以及加強有關服務的宣傳?

答覆:
 
主席:

  社會福利署(社署)由二○○九年二月起,委託非政府機構營運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服務計劃),向有即時經濟困難的個人及家庭提供一次性不超過八個星期的基本短期食物援助,以協助他們應付日常食物開支。營辦機構可視乎個別申請人及其家庭的特別需要,把服務延長至超過八個星期。如服務使用者有長期福利需要,營辦機構會轉介他們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其他恆常服務。現有服務計劃的合約將於今年七月底完成。政府屆時會將計劃恆常化,並已為此預留4.15億元的經常開支。

  就議員的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一)二○二一年一月至三月,服務計劃的獲批個案數目及受惠人次分別為5 076及10 708,與去年同期比較,分別上升40.6%及45%。此外,共有1 028宗申請獲批延長服務期,與去年同期比較,上升53.9%。服務計劃恆常化後,預計每年惠及約六萬至八萬人次,行政費約為預算的15%,當中主要為人手開支。服務計劃的項目數目將維持為八個。

(二)我們沒有備存不經政府資助的其他援助計劃的資料或數字。鑑於由社署資助的食物援助服務已覆蓋全港並將轉為恆常化,我們沒有計劃將其他非政府計劃納入社署的食物援助服務。

(三)社署不時檢視食物援助服務的推行方式,並在需要時推行優化措施,以照顧不同人士的需要。除了將計劃恆常化外,社署亦已加設食物券及熱食券以增加選擇;將受助人的食物援助期限由最長六星期延長至八星期;及在今年八月開始,增設更多不同類型的餐單,以照顧嬰幼兒、孕婦、長者、長期病患者及少數族裔的膳食需要。社署會繼續留意服務使用者的需要以優化服務計劃。
 
  服務計劃的資產限額並不計算申請人或住戶成員的自住物業。此外,政府已獲財務委員會撥款,在今年六月一日起放寬服務計劃的資產限額12個月,與在職家庭津貼的資產限額看齊(以四人家庭為例,資產限額會由264,000元放寬至548,000元),預計可額外讓約12萬人次受惠。
 
  服務計劃的目的、服務內容、申請條件及申請辦法已列於社署網頁,而營辦機構亦會透過其社區網絡,向有需要人士介紹服務計劃。
 
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