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五月十一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與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今早向大家交代兩件事,包括疫情的最新情況和有關東京奧運的轉播權,所以與兩位局長一起向大家交代和解答大家的提問。
 
  首先說說疫情。正如我上星期形容,現時的疫情是穩定的。早前因為首次有變種病毒株個案在社區出現,事實上是令人非常擔心,但目前情況似乎沒有在社區有大型爆發。穩定的情況是趨好的,過去14天,香港只錄得11宗本地個案,10宗是有關連的,只得一宗是源頭不明。換句話說,以我們一向標準計算,七天移動平均數字的每日確診個案已經少於一宗;源頭未明的更只得0.1宗。在這裏亦可以預先公布,今日沒有本地個案,應該只有一宗輸入個案,所以今日下午衞生防護中心不會舉行記者招待會。
 
     唯一一宗源頭未明的確診個案,很不幸地打破了我們本來已經超過14日「零」源頭不明個案的記錄。一般我們都是用這個指標來展示香港目前的疫情情況,包括香港與新加坡的「旅遊氣泡」也是以此做指標,即是若兩地七天移動平均數字的每日源頭不明確診個案不多於五宗,雙方就可以繼續展開「旅遊氣泡」。現時我們是0.1宗,如果沒有這一宗涉及一名化驗所員工的個案,已經是兩個星期以上沒有本地源頭未明個案。
 
  正如我所說,於四月中在香港首次發現在社區有變種病毒株個案,涉及一位由杜拜返港的男士,其所引起的關注是非常之嚴重,我們亦是嚴陣以待,衞生防護中心差不多可以說是傾盡全力,包括借調個案追蹤辦公室的紀律部隊同事,運用他們的經驗來進行個案追蹤。現時清楚顯示由這一宗變種病毒株個案引起了另外七宗有關連個案,暫時沒有在社區找到其他變種病毒株個案,所以我剛才說,到目前為止,似乎這令人非常擔心的變種病毒株並沒有在香港社區廣泛傳播;但我們不會掉以輕心,因為可能這些變種病毒株的潛伏期比其他的較長,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
 
     為甚麼當時會這麼擔心?因為全球都說這些變種病毒株的傳播力更加強,亦因為在香港是首次發現──我們在四月中前時常強調香港的「外防輸入」做得非常嚴格儘管有200多宗的變種病毒株個案,他們全部都是在檢疫期間或者在抵港時被我們發現──所以當首次在社區發現,希望市民諒解是須要用最嚴格的措施來處理,否則過去在第四波以來大家付出的努力就可能會前功盡廢。
 
     我們這次處理首次在社區出現的變種病毒株個案時,採取了一些很嚴厲的措施。第一,就是要求全港外籍傭工接受強制檢測,因為涉及有關連個案的人士有多位都是外籍傭工,強制檢測涉及全港接近38萬名外籍傭工。第二,凡是一座大廈內有一宗變種病毒株的確診個案,就要求大廈內所有居民都要到政府的檢疫中心進行21天強制檢疫,這亦是非常之嚴厲。對於這些工作引起的不便,特別是近日知道在檢疫中心接受檢疫的居民有些不愉快的經驗──環境不太好、食物有問題、服務有欠妥當,在離營時亦有少許混亂──我在此向他們表示歉意。我當日亦親自向他們發出了一封感謝信,多謝他們的諒解,以及就今次這麼嚴厲的措施的配合和支持。

  同時,衞生防護中心在督導委員會的要求下亦適時檢視和作出需要的調整,所以當上星期第一組居民完成很嚴格的21天強制檢疫後,衞生防護中心經過專業的判斷認為可以放寬檢疫要求,所以回復至只屬於確診個案的緊密接觸者才須要接受強制檢疫,或者是該座大廈有一些特別環境因素令衞生防護中心擔心認為雖然不是緊密接觸者,但亦可能有感染變種病毒株風險才須要強制檢疫,否則其他的居民就不須要。我們即時由星期五晚上開始,安排因應這嚴厲檢疫措施已經進入檢疫中心超過2 000名居民分批回家,但他們回家後仍須接受多次檢測。
 
  關於外傭的檢測,截至五月九日──當時要求在五月一日至五月九日這一段時間所有在港的外籍家庭傭工須要接受檢測──我可以在這裏說是大致已全部完成。為甚麼會這樣說?因為從我們的記錄,超過34萬名外籍家庭傭工已經在這段時間接受了病毒檢測。大家記得,現時凡是要接受強制病毒檢測的人士,如果已經完成疫苗接種──即接種了兩劑疫苗,然後加14天──是可以豁免,我們知道有大概40 000名外籍家庭傭工接受了兩劑疫苗接種,所以兩組數字加起來大概應該能涵蓋我們在這次強制病毒檢測所說的38萬名外籍家庭傭工。
 
  在這大規模的強制病毒檢測中,共找到三名受感染人士,他們都是感染變種病毒株,均與剛才所說的那宗個案有關連,在此我感謝所有傭工、他們的僱主和相關的總領館在這項嚴厲措施之下給予我們的支持。
 
  接着我想說說關於早前提出在外傭工作簽證申請中加入強制接種疫苗規定一事。事實上,我上星期在這裏已經說過是未有定案,需要重新檢視這措施引起多方面的考慮。經過評估公共衞生的需要──因為最重要的都是以公共衞生的需要為基礎──亦考慮到目前各國仍然以自願接種疫苗為政府接種疫苗計劃的原則;昨天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亦會見了印尼和菲律賓的總領事,徵求他們的看法;我們亦考慮了近日僱主和僱員的反應、社會意見,以及如果執行強制接種可能會面對的一系列問題,包括法律問題,政府決定不會推行要求外傭在簽證申請時須要強制接受疫苗接種的規定。但為審慎起見,因為我剛才說過,現在仍不太清楚這變種病毒株的潛伏期,可能會更長,所以在五月九日完成了或大致上完成第一輪強制病毒檢測後,我們將會安排所有外籍家庭傭工進行第二輪強制病毒檢測,以策安全。同樣地,新一輪的強制病毒檢測仍然會豁免那些已經接種兩劑疫苗和過了14天的外傭。我呼籲大家,即外籍家庭傭工,盡快接種疫苗。但無論如何,仍然有相當數量的外籍家庭傭工須要接受第二輪的強制病毒檢測,我們會有以下的改良措施。第一,因為人數眾多,我們會延長第二輪的病毒檢測期限至不少於兩星期。大家記得,上次由五月一日至五月九日,即九天;這次我們會容許在不少於兩星期的期限裏接受強制病毒檢測,目前的計劃將會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本星期六,即五月十五日發出強制檢測公告,外籍家庭傭工須要在五月三十日之前接受病毒檢測,這是第一個改良措施。第二是檢測量,大家都見到,在五月一日至九日期間最後的兩、三天,其實已經有足夠的檢測量,有人形容有些流動採樣站已經在「拍烏蠅」,但無論如何,我們都會再提升社區檢測中心和流動採樣站的檢測量,特別在周末,因為知道有些外籍傭工是趁放假那天接受病毒檢測。事實上,過去半個月,我們差不多每天的檢測量都超過10萬,最高峰那天,我上次說過是17萬,最近每天的檢測量回落至大概11萬、12萬。
 
  我在此呼籲外籍家庭傭工,如果身體狀況許可,應該去接受疫苗接種,這會減低全體外籍家庭傭工須要在一段時間內接受病毒檢測而造成的壓力,我真的不想見到外籍家庭傭工在天氣炎熱時要花很長時間排隊。第二,請他們在接受病毒檢測前預約,我們已經加大了社區檢測中心的預約量,請他們先預約,按時到社區檢測中心接受病毒檢測。第三,呼籲僱主要更加體恤這些員工,安排或容許他們在平日──即不需要大家都在周末或星期日──安排他們可以在平日前往接種疫苗或接受病毒檢測,令整體檢測量的分布比較平均,這是有好處的。
 
  另外向大家交代兩項關於疫情方面的事宜。經過了四月二十九日新一輪社交距離措施的放寬,情況大致都是穩定有序的,所以在本星期四凌晨到期的一系列社交距離措施將會延長兩周,不作任何改變,讓有關處所可以繼續適應這一套新的抗疫新路向,逐步有序地回復常態。另外亦在此預先公布有關學校的安排,我們目前認為全港學校可以在本月稍後時間恢復全校的半日面授課堂。目前是三分之二的學生可以回校接受半日面授課堂;而整間學校回復半日面授課堂,則須無論員工或教師都已經定期檢測或接種了疫苗,但數量不多。我們建議在本月稍後,大概應該是文憑試後的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一),全港學校可以恢復半日制,即是不設午飯時間的半日全校面授課堂。我預早公布讓學校可以有所準備。這是有關於疫情,大家稍後有甚麼關於疫情的問題,我和陳肇始局長很願意回答。
 
  接下來說一個大家都不是很關注──至少不知道我們正在進行這項工作──的議題,就是關於東京奧運的轉播權。大家可能覺得疫情未穩定,尤其是日本的疫情相當嚴峻,為甚麼會談這件事呢?因為這件事已經進行了兩年多,到了這個階段,至少奧委會仍然認為應該辦東京奧運,我們亦剛剛成功購入了東京奧運的電視轉播權,所以需要向社會大眾交代。這次可以說是「破格」,由特區政府首次斥資購入奧運的電視轉播權;我們上星期亦已跟本港五間持牌電視台達成共識,政府購入的奧運電視轉播權會交由它們作轉播,無論是直播或轉播有關賽事,目的是讓全港市民免費收看東京奧運,為國家和香港運動員參賽打氣。由於購買轉播權是一項需要高度保密的商業談判,所以我們不能夠公開告訴大家特區政府每一階段的工作進度,直至簽訂合約;因為未簽合約,仍然可以存在變數,我們在上星期才簽訂合約,今天已經第一時間向社會交代。大家都應該同意,市民想免費觀看奧運,以及免費觀看其他的國際賽事,這是長期以來的訴求;本港運動員當然亦希望香港市民能夠看着他們參賽,為他們打氣,所以這個訴求是清晰的。我現在向大家詳細說說我們的工作,稍後民政事務局局長亦可以補充,所有有關的商業磋商、談判,都是由民政事務局負責。
 
  先說過程,我們不是突然想起要進行這件事。正如我所說,市民很想看到四年一度的奧運。以前也試過到很後期才有一間商業電視台購入奧運的轉播權;在未購入前,立法會和運動界都有強烈訴求,希望特區政府介入和購買,讓大家都可以觀看。在本屆政府開初,我一直都很關注有關奧運的情況。到二○一八年亞運,如果大家記得,當時播放亞運的競投亦不是很熱烈,大家又很擔心能否觀看亞運,因為香港運動員在亞運的成績是非常好。事實上,二○一八年亞運,我們破了記錄,取得很多獎牌。如何能夠確保香港市民大眾有機會觀看奧運這個盛事,一直都在我們的工作範圍裏。從實際情況來說,我們自二○一八年開始關注,看看別人怎樣進行這些談判、磋商,亦去找資料和做背景搜集。早於二○一九年五月,我當時要求民政事務局密切留意這個情況,亦給了它一個任務,就是要確保市民可以免費收看東京奧運的轉播,如果商業廣播機構無意或無能力購入轉播權,我當時已要求局方,政府這次是可以介入。
 
  到二○二○年初──大家都知道發生了甚麼事──當時民政事務局向我匯報,本地的廣播機構未能夠跟播映權的持有人、名叫Dentsu的日本公司達成協議。去年經歷了二○一九年下半年的社會動亂和疫情衝擊,所以我們亦很理解為甚麼商業機構很難再拿出一筆錢購買轉播權,因為它們是靠廣告收入去支撐這個投資。如果大家看看數字,據我掌握,二○二○年香港的商業機構在廣告支出方面下跌了兩成,在這個大環境下,我們都要接受,很難用以前的方法,由一個商營的廣播機構去購買播映權然後獨家轉播奧運。由那一刻開始,就由民政事務局代表特區政府跟這間播映權持有人的公司商討,但中間又停頓了一段時間,因為疫情關係,日本當局和奧組委同意將二○二○年的東京奧運延後一年至今年七月舉辦。當中的磋商也是艱苦的,起碼開了10次會議,很多網上討論和Zoom meeting,經過他們的努力,在上星期五,即五月七日,就與Dentsu公司達成協議,由政府購買播映權。正如我所說,這次是非常特殊的一次性措施。基本上,條款是簡單的,我只能說一些重點。Dentsu公司受到奧組委的委託,在亞太區我估計有20多個地區和國家的播映權交給了這間公司。這間公司會跟有興趣去購買奧運轉播權的機構或政府磋商如何將播映權再批給它們,讓它們去轉播。這次的條款中,我們購入的播映權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域範圍,我們只能在香港範圍內去轉播有關賽事。而該條款亦寫明我們可以再轉交播映權,即是sublicense予不超過五個已取得電視牌照的廣播機構──香港只得這五個電視廣播機構──可以由它們轉播。
 
  由於這些都是商業合約,其中一項協議內容就是不可以披露太多,所以我只能說剛才那些基本內容,更加不可以披露特區政府這次購買播映權的費用。這些有關保密條款並不只適用於香港今次與Dentsu的協議,所有關於奧運轉播權據說都是這樣的,因為保密條款是由國際奧委會訂立,適用於全球所有奧運播映權的協議。我可以對大家說,民政事務局的同事盡了非常大的努力,亦掌握好時機,達成協議的播映權費用是合理的,甚至我可以說是低於過往兩屆奧運會由商營廣播機構所支付的費用。更加重要的是,合約說明如果因為疫情的因素,東京奧運不能夠舉辦、正式取消,特區政府所繳的費用會全數獲得發還,即是如果沒有東京奧運可以收看,我們不會動用一分一毫;但如果東京奧運舉辦,無論形式是有很多觀眾,或是沒有觀眾的閉門舉辦,市民都可以免費看到香港的運動員參加這些奧運賽事。
 
  大家會問,錢從何來?特區政府一向有一項推廣藝術和體育發展的基金,名稱是「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有關的轉播費用將由基金內屬於體育的部分撥出來。基金早於一九九七年成立,亦多次獲立法會增撥款項,其重要工作包括支持運動員備戰和參加大型國際賽事、在香港舉辦體育賽事、足球發展、隊際體育項目的發展及其他對於在香港發展和推廣體育有重大意義的一次性項目。今次由特區政府斥資購買轉播權,肯定對於香港體育事業的推廣大有裨益,亦是一次性的項目,所以是符合這個基金的使用原則,將會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按着基金的規矩批准撥出款項。現時基金內有關體育的部分──藝術和體育是分開兩個部分──的結餘大約為26億2,000萬元,資金是非常充裕,今次斥資作轉播費用是不會影響基金支持其他的體育發展項目,大家可以放心。
 
  接着說說市民如何收看、具體的播放安排如何。我們在簽約後翌日已馬上聯絡五間廣播公司,事前它們不知道我們正在進行這項工作,但它們已經告訴我們不會購買轉播權,因為商業利益方面「計唔掂數」。至於具體的播放安排,特區政府已經在很短時間內獲得全港五間持有電視牌照的廣播機構──分別是三間提供免費電視服務的持牌機構,即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Viu TV)和奇妙電視有限公司(香港開電視及香港國際財經台);另外兩間是提供收費電視服務的持牌機構,即Cable TV(香港有線電視有限公司)和Now TV(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這五間持有電視牌照的廣播機構一致同意和支持,會參與轉播或是直播東京奧運的賽事。它們無須分擔由特區政府斥資的播映權費用,但須要各自承擔所有轉播東京奧運的製作費用,因為它們可能需要派出工作團隊前往東京、租用當地的轉播設施、製作節目、聘請主持人和藝人,以及舉辦其他活動等,這些一系列產生的費用都是由各個廣播機構自己承擔,特區政府不會再提供任何資助。
 
  更重要的是,它們都同意會符合一系列的廣播和推廣體育的要求,這不單止是為了一次奧運,它們接着會有一系列的工作要做。簡單來說,這些要求,第一當然是時數,即它們須要播放的時間,我們要可以收看到,所以我們給它們的播映權(sublicence)規定每一間電視台在哪條頻道須要播放的時數,亦有規定有哪些內容是必須播放的。第二個要求,就是凡是有香港運動員出戰的賽事,是必須要播放。第三,就是所有在收費電視頻道──即是Now TV和Cable TV──提供的東京奧運節目,有關的廣播機構亦會在其網上平台免費讓所有市民觀看,即是說如果市民沒有購買Now TV或Cable TV的服務,亦可以在這兩個電視頻道的網上版免費收看。持牌機構亦須要製作宣傳東京奧運和推動本港體育發展的節目,以及提供奧運片段,譬如是每日的精華片段,供特區政府,包括香港電台使用。
 
  我們在短短幾日就進行了剛才所說,與這五間廣播機構的磋商和協議,現在我們需要進一步與他們商討詳情,簽訂一些協議,日後如果有進展再向大家公布。總的來說,當然希望東京奧運可以舉辦,因為我們的運動員真的已經準備就緒。到今日為止,香港的運動員已經取得27個項目賽事的參賽資格,我們相信未來一段日子還會再多取至少10個,最終接近30多個或約40個項目賽事會有香港運動員參賽,普羅市民亦可以透過差不多所有電視途徑免費收看這次東京奧運。如果不幸地因為日本疫情關係或者其他原因,這次東京奧運正式取消,特區政府亦沒有花費一分一毫的公帑,不過就花了我們過去兩年在這方面工作的很多心血和汗水。
 
  由於這件事我們須要保密,所以一直沒有向立法會有關事務委員會作出交代、與他們討論或聽取他們的意見。我們已經第一時間接觸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梁志祥議員,希望他盡快召開一個特別會議,讓我們的同事可以向議員匯報關於播映東京奧運的安排,聽取他們的意見。如果他們的意見是需要這些播映奧運賽事的電視台的配合,我們亦會向有關電視台提出要求。
 
  不好意思,說了半小時,因為這件事比較重要。看看大家有甚麼提問。

記者:你好,想問有關外傭方面,現在取消了要求他們申請簽證時須接種疫苗的要求,政府早前公布這個決定是否太過草率?另外,想問問,你說進行第二輪外傭檢測時會延長檢測期,但會否擔心如果有個案,這麼長的檢測期,病毒可能已擴散?又或者像今次這樣,只找到小量個案,其實會不會是勞民傷財的安排呢?
 
行政長官:過去十多個月,我時常都跟大家說防疫抗疫的工作,或更廣義來說,是談公共衞生的工作。公共衞生的工作跟一般醫學治療最大的分別,是好像「摸黑」地進行。若是醫院的治療,有一個病人在面前,我們可以利用很多儀器檢查他出了甚麼問題,然後對症下藥,但公共衞生的範疇涉及整個社區,一旦有病毒傳播,後果非常嚴重。所以往往要很審慎處理,如果事後回看,做了這麼多工夫,浪費了這麼多金錢,找不到個案便認為這些工作是白費的,這不是公共衞生的宗旨。我想大家亦不會希望日後特區政府的衞生當局待疫情大爆發才處理,一定要走在疫情之前。

  在十多個月裏,我不能說我們每一次的決定都是百分百準確,因為正正是在摸索的大環境下制訂有關的政策措施,但我們已經盡量力求平衡,即是說,要考慮我剛才提及的公共衞生風險,同時也要考慮對經濟的衝擊、為市民帶來的不便,所以今次,我剛才已在開場白說過,因為我們已開始看到一點曙光,不是完全「摸黑」了。一種令全世界很擔心的變種病毒株在香港社區首次出現,如果大家翻看四月中的報道、專家的說話,大家都很害怕和擔心,當時亦要求政府更加嚴格處理,防止這變種病毒株在香港社區蔓延。在這樣的環境下,為了公共衞生,為了市民的安全,並為達致讓市民能夠早日走出「疫」境的訴求,我們採取了嚴厲的措施,包括剛才提及的兩方面,亦提出了更加嚴厲的措施,就是要求接種疫苗。但我上星期已說過,強制接種疫苗的決定是需要更深思熟慮,要考慮很多方面的因素,所以在今日,我們也很快,只是幾天便作了這個決定跟大家交代,希望大家明白。
 
  第二輪的全港30多萬名外籍家庭傭工接受病毒檢測是很大規模的行動,但為安全起見,我們評估後認為值得進行,其實不做或許亦可,但又回到剛才的問題,我們想有多審慎?因為面對的是變種病毒株的風險,所以第二輪檢測是為加倍審慎而進行。在平衡的過程中,我們會多一點考慮為外籍傭工和僱主帶來的不便,考慮了上次不太好的經驗,有很多外籍家庭傭工在戶外花很長時間排隊,有很多焦慮,所以延長檢測期是適合的。至於你說找到多少宗個案,我希望一宗也找不到。如果在第二輪的病毒檢測中,一宗個案也找不到,我們便更安心。這些工作是不是合乎成本效益?是不是物有所值?這個要先接受我剛才所說有關如何在應對公共衞生危機時,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採取的態度。

記者:林太,早晨。兩條問題,首先是就東京奧運轉播權的問題。關於港台,你說licence有五個quota,為甚麼只選擇該三間本地電視台和該兩間收費電視台,而沒有考慮香港電台?看到香港電台被批評其電視節目沒有人收看,而你說很多市民會支持體育賽事,會否讓香港電台轉播以提高其收視率?另一個是關於區議員的問題。至今已有20名區議員辭職或喪失議席,而政圈亦預計未來DQ潮或辭職潮會更多,有這麼多的空缺,政府有沒有想過如何安排,有否想過透過委任去填補?會不會藉機或順勢重新審視區議會的角色?謝謝。
 
行政長官:我繼續回答第一個關於東京奧運的問題,請徐局長說說有關區議會的問題。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我非常願意看到它參與推廣香港體育發展,我亦希望港台可以提供整全的建議,談談它日後如何協助香港推廣體育發展。在這件事上,純粹是能力問題,而能力則是投資問題。你讓它有足夠的投資購買轉播所需的儀器、聘請更多人、派攝製隊到東京,它也會有能力的;但現在這個時間,它沒有能力在短時間內做這麼多事情。所以這並不是說我對港台有負面的看法或不想它參與體育發展,但今次的情況是比較特殊。我們不是揀選,而是在與Dentsu簽訂的合約裏列明這五間香港持牌的電視台可作廣播,今次的涵蓋面很闊,我們不會偏心把轉播權給予收視率高的電視台,其他收視率不高就不讓它播,而是平均大家都可以播。我們會將東京奧運的轉播權視為公共資源,因為都是用公帑、納稅人的金錢,交予所有有能力轉播的電視台,不論能力大小、轉播節目的質素高低,或者是增值服務,譬如舉辦遊戲或比賽之類,我們就交予它們去做,並希望能做得好。徐英偉局長曾約見它們的代表,亦看到它們很積極,其實大家都希望做,但沒有辦法可以自己出錢或說服其股東出錢購買轉播權,情況是這樣。但正如我說,我很希望作為公營廣播機構的香港電台,日後在推動特區的文化、藝術、體育,當然還有《憲法》和《基本法》的工作,都能扮演更加主動、積極的角色。在它有扮演這個角色的計劃後,若需要特區政府或我本人的支持,我都會認真考慮。請民政事務局局長說說區議會的問題。
 
民政事務局局長:就區議會方面,現在大家問及關於宣誓的安排,要待這法例通過,通過後會盡快作出安排。就區議員辭職,他們各有不同理由,你要問他們。現有制度上,不存在我有權作任何委任。大致這幾點。
 
記者:早晨,林太,想問剛才奧運的問題,因為你說根據合約,不能公布用了幾多費用,但過往電視台獲得轉播權後,都會透露用了多少費用。比如說,你剛才提及今次的費用較過去兩屆低,二○一二年用了1.2億元,二○一六年用了1.6億元,之前有報道指今次奧運要用2.7億元。你說低於過去兩屆是指低於哪個數目?如果你不能透露具體金額,能否說清楚剛才的意思?另外,因為將會有六四,想問清楚在國安法之下,林太可否清楚和香港人說,其實香港人還有沒有用和平集會的方式公開悼念這件事的自由呢?政府有沒有打算像建制派人士和傳媒所說,要取締支聯會和民陣,甚至是《蘋果日報》?有沒有一些具體的(說法),我想你可能會說依法辦事,但大家比較關心具體執行或落實上述建議的安排。
 
行政長官: 第一,按協議的保密要求,我們不能公布購買播映權的費用,但稍後會有場合會知道,因為這是公帑,會由「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負責。「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每年都要核數,亦要公布,所以之後便會知道。我相信商營電視台,就你剛才說的數字,都是之後才公布,即是做完後就告訴你當日在Rio(里約熱內盧奧運)的時候花了多少錢,這是一個做法。我今天站在這裏不能公布,否則我就違反合約,後果很嚴重。公帑的應用有一套標準,稍後從「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的年度會計報告應該可以看到。但如我剛才所說,今次的費用都是低於你剛才提及的三個數字。
 
  另外關於六四,我的答覆真的是依法辦事,而所謂依法辦事,第一,要看是哪一條法律,而特首不是一個詮釋法律的人,這是法庭的工作;第二,要看證據,究竟蒐集了甚麼證據;亦有抗辯,當事人可以抗辯。所以,今天我沒有辦法在這裏說具體的做法,更加不會說我們已經有建議要去執行。每件事都是發生了、違反法律後,執法機關要採取行動,檢控部門要作出決定,然後交上法庭。我只是想說一句,你剛才所說的和平集會,現在都被濫用,當每一次法庭判決有人非法集會,外國的傳媒竟然可以發聲明說和平集會表達政治訴求是沒有罪,那完全漠視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亦對它們自身重視法治的原則有所違背。香港是一個非常重視法治的地方,我們有非常好的法治根基,亦會按法律辦事,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44分
即日新聞  

網上廣播

行政長官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