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完成就荃灣指明「受限區域」的限制與檢測宣告及強制檢測公告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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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行動中,民政事務總署(包括荃灣民政事務處)、警務處及食物環境衞生署動員共約240名人員,安排落實宣告。
政府感謝所有參與這次工作的政府人員和檢測承辦商的努力,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安排落實宣告。我們亦再次感謝受檢人士的支持和諒解,在這段時間內通力合作,進行檢測。
此外,政府五月四日亦發出強制檢測公告,任何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五月四日期間曾身處上述大廈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即使在相關宣告開始生效時不在「受限區域」內,亦須於五月六日或之前接受強制檢測。政府提醒相關人士必須遵從強制檢測公告,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政府會嚴肅跟進受檢人士遵守強制檢測公告以及限制與檢測宣告的情況。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或限制與檢測宣告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完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時12分
香港時間1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