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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棕地物流作業的土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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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答覆:

問題:

  有受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下稱新發展區)收地影響的棕地物流作業經營者反映,他們未能覓得用地重置作業。此外,發展局早前把附近三個棕地群列為具發展公營房屋潛力的用地,令可供他們選擇的用地進一步減少。他們認為,政府在滿足房屋土地需求的同時,應顧及物流業對土地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新發展區第一期收地工作的最新進展,以及受影響的棕地作業須於何時遷離;按所涉作業類別劃分的收回土地的面積和經營者數目;

(二)鑑於政府計劃在新發展區發展多層工業樓宇,以重置受影響的棕地作業,政府預計該等棕地作業最早可於何時遷入,以及在此之前有何新措施協助受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及

(三)鑑於該等經營者指出,由於政府未能做到收地與多層工業樓宇入伙時間無縫銜接,部分物流業經營者或需永久結業,以致物流業萎縮,政府有何短、中期措施解決他們對土地需求的燃眉之急?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持續開拓土地,滿足社會在房屋和其他方面的需要。新發展區會是未來土地及房屋供應的主要來源之一。而不少新發展區的項目,都涉及重新發展棕地。這無可避免會涉及收回及清理土地,影響一些現有的棕地作業。

  就易志明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整個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計劃涉及約441公頃發展用地,當中約223公頃為現有棕地,這些棕地當中絕大部分(約203公頃)為私人土地。有關項目分三期進行,第一期發展計劃涉及17公頃發展用地,當中12公頃是私人土地(亦包括九公頃棕地),它們的業權已經如期復歸政府。而受第一期發展影響的業務經營者有40個,主要包括露天╱戶外倉庫及物流作業、工場、商店、停車場,以及汽車維修及配件買賣。截至今年三月,有八個經營者已經遷離,涉及約0.6公頃的土地。根據工程時間表,我們預計所有受第一期發展計劃影響的經營者須於明年或之前陸續遷出。

(二)及(三)就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而言,我們預留了約61公頃的用地作物流設施、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這些用地部分會在未來用作發展多層工業樓宇,而部分用地會作露天用途。由於發展多層樓宇的用地地積比率可高達五至七倍不等,這有助填補因發展棕地而減少的作業面積。政府正委聘顧問公司探討市場的投資意向,預計今年內完成顧問報告,政府隨後會提出具體建議,以便於下年內為首批多層樓宇用地的發展模式制定方案,以配合該批用地預計最快可於二○二三年完成工地平整。

  棕地作業屬商業運作,一如其他受發展影響的商業運作,政府的基本政策是向受影響的合資格棕地業務經營者作出金錢補償,但不會提供「一換一」或「無縫銜接」的場地調遷安排。事實上,現時棕地上大面積的露天經營模式,未必是土地資源的最有效運用方法,亦難以持續發展,要求政府提供同等面積的土地讓受影響的業務經營者可以繼續現時的經營模式並非實際可行的選項。對於部分運作相對傳統而未必能適應當前經濟環境的棕地作業,金錢補償往往亦是最直接及最實質的援助。

  與此同時,政府亦希望能努力緩減發展計劃對作業者造成的影響。為此,政府一直從以下幾方面處理業界的關注。

  第一,在金錢補償方面,經營者可獲發放法例訂明的法定補償,或者申領特惠津貼作替代。而財務委員會已在二○一八年七月批准大幅改善上述的特惠津貼補償安排。

  第二,如果個別經營者希望物色及搬遷至其他地區適合的用地,一方面上述政府的金錢補償可提供一些支援,另一方面政府亦會在規劃及土地事宜上盡量提供協助及便利。以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為例,我們一直協助個別經營者為其重置地點取得規劃許可及諮詢部門的意見。

  第三,地政總署一直物色適合的空置政府土地,優先讓受新發展區或相關政府發展項目收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業務經營者以短期租約方式承租。首批三幅分別位於元朗和粉嶺的政府土地已於去年十二月招標。該三幅土地適合多類棕地作業用途,包括貯存庫、工場、貨物裝卸、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和收費公眾停車場等。第二批三幅分別位於屯門和古洞北的政府土地,將預計以同樣方式於今年中進行招標。這三幅招標出租的土地適合多類棕地作業用途,包括貯存庫和收費公眾停車場。地政總署會繼續努力物色空置的政府土地,以短期租約方式供合資格經營者優先投標。

  第四,正如我剛才提到,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已預留了約61公頃用地長遠作物流設施、港口後勤等用途,加上元朗南新發展區的11公頃預留作相若用途的用地,可以為業界在中期提供土地供應。另外,我們會繼續在合適地點預留土地,包括在規劃其他發展項目時探討可行地點,以整合棕地作業。

  第五,在收地和清理土地的過程中,我們會盡量在執行細節方面回應受影響棕地作業的合理關注,例如即使土地已按法定程序收回,我們仍會盡量根據工程落實時間表,容許經營者分批有序地遷出。

  總括而言,我希望議員及公眾理解,要應付市民的住屋需要,又要滿足經濟、民生等其他方面的用地需求,我們必須持續造地,同時做到地盡其用,我們亦難免要作出困難的取捨。在過程當中,政府會繼續致力在整體土地規劃、程序等方面,盡量做到公平合理,適當地平衡各方需要。

  多謝主席。
 
2021年5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5分
即日新聞